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龙吟九天

风萧萧兮。。。压在心头一个多月的告白(共勉)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QUOTE:
以下是引用陶米粒在2007-3-27 10:09:00的发言:

首先对楼主的遭遇表示同情,节哀顺便。

其实说实话我觉得这事翻盘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你对抗的只是个人,那么事情就好解决多了。如果不是铁证如山,那么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轻易承认他们的错误的。这事也只能指望胖子给你提供画面,要他为这个上新闻,是明显为难胖子的。

如果楼主刚开始对抗的是个人,现在已经演变成非个人了。如果仅局限于南通,哪里能找到铁证,连胖子都为难了,目击证人更为难了。也不是没有希望,如果能找到一个权威的律师,全国知名的,或许还有希望。

如果一旦翻盘,哪怕部分翻盘,对楼主绝对是有益的。因为据胖子提供的素材,有人说司机喝酒,也有人说受害人翻越栏杆,这两者并不对立,也有可能同时成立。前者还逍遥于法外,后者却付出了最为惨重的代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静若止水在2007-3-27 10:34:00的发言:

如果楼主刚开始对抗的是个人,现在已经演变成非个人了。如果仅局限于南通,哪里能找到铁证,连胖子都为难了,目击证人更为难了。也不是没有希望,如果能找到一个权威的律师,全国知名的,或许还有希望。

如果一旦翻盘,哪怕部分翻盘,对楼主绝对是有益的。因为据胖子提供的素材,有人说司机喝酒,也有人说受害人翻越栏杆,这两者并不对立,也有可能同时成立。前者还逍遥于法外,后者却付出了最为惨重的代价。

这个官司要是打赢了,绝对是轰动效应的呀。说全国媒体要连绵不绝报道数日也不夸张。最近电视台在放《杨三姐告状》,不管在哪个年代,个体的抗争都是艰辛的,需要的不仅仅是智慧和人脉,最需要的是坚持,祝楼主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QUOTE:
以下是引用jxy0410在2007-3-27 10:48:00的发言:

存在轰动的潜质,不是从背景之类的下手,可能从技术上推翻鉴定结果

胖子,该出力肯定要出力的



胖子已经尽其所能了,你也别太为难了人家了吧。仅仅技术,没有一个更大的背景是不可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QUOTE:
以下是引用jxy0410在2007-3-27 11:01:00的发言:

所谓的背景目前只能是揣测,

酒精检测如果存在时间上的差异,是有缺陷的,就看最后能不能在这上面突破,而这突破可以给更多的案例带来更准确的说法的

目前的问题是翻案,是要执法部分纠正错误,对抗的不是个人,背景已然存在。

不辩了,大家都是为了楼主好,应该是一条战线的。

下午出差,一个月。祝LZ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jxy0410在2007-3-27 1:34:00的发言:

找到一条有利的信息

(3)诸多现场的目击证人都表明:肇事司机身上酒气冲天。不知道你们调查过没有?2月8日抽的血样2月9日才送检?血液中的乙醇不会挥发?最后鉴定该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17mg(不足20mg)。喝了酒开车的事实推托不掉,就玩这个文字游戏?

这里有个问题,你要去了解鉴定值是不是就是直接来源于样本,样本的取样时间(一定要取得真凭实据作为证据),来证明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如果样本确实是9号送检,,并且直接分析出酒精含量17,可以参考《人体内血醇清除率的研究》倒算出肇事时的酒精含量,具体参考http://news.tom,coм/Archive/1002/2002/11/17-56546.html,可以求助于研究机构.

PS:据法医学理论上讲:人体在自然状况下,每小时可消耗10多毫克的酒精度。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和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共同研制的《人体内血醇清除率的研究》中规定人体每小时最低要消耗10毫克酒精浓度.

媒体请继续关注



    

    龙   这位朋友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线索。试一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

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法治社会  我也一直很信赖政府  

以前是,现在是,我想以后还是。这是一个普通公民的真实想法和信念。

请不要动摇我一直以来的信仰……  拜托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3)诸多现场的目击证人都表明:肇事司机身上酒气冲天。不知道你们调查过没有?2月8日抽的血样2月9日才送检?血液中的乙醇不会挥发?最后鉴定该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17mg(不足20mg)。喝了酒开车的事实推托不掉,就玩这个文字游戏?

 

从这条可以看出,不管送检结果是怎么样,血液中含有乙醇含量

所以都属酒后驾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龙吟 

支持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兄弟,事情绝对要搞到底。不为别的,只为讨还一个公道!!

   大家都是支持你的,事实摆在眼前 就算再困难,再黑暗!  所有你身边的人能帮上忙的全力以赴!顶力相助!!

   写封信给市委,不知道行不行的通。试试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2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傻哥哥在2007-3-27 21:39:00的发言:

   兄弟,事情绝对要搞到底。不为别的,只为讨还一个公道!!

   大家都是支持你的,事实摆在眼前 就算再困难,再黑暗!  所有你身边的人能帮上忙的全力以赴!顶力相助!!

   写封信给市委,不知道行不行的通。试试看!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3-27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9 22:17 , Processed in 0.177221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