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城,一些居民小区出于安全考虑推出“封闭式管理”,不少外卖小哥被拦在大门外,矛盾由此产生。 市民热议—— “禁与不禁”各方意见难统一 南通报业新闻热线85110110近期先后接到市民反映,在崇川区某居民小区,当地物业竖了个牌子,明确禁止外卖电动车进入小区。 无独有偶。有一名外卖骑手在网络平台发布了帖子,“有图有真相”,反映在送外卖到远创东樾居民小区时,自己不能骑车进入该高档小区。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段时期以来,通城一些小区出于业主的人身安全等多种因素考虑,实施了一系列的“封闭式管理”措施,导致不少外卖小哥被拦在了大门外,由此产生了很多矛盾,为此引发了市民们的热议:外卖小哥到底应该不应该被挡在小区大门外? 祥生云境业主孙先生认为,他支持物业的做法,理由很简单:一些外卖小哥为了抢时间,骑着电动车像开飞机,蹿起来那个快,“嗖”地一下风一般就从人身边横冲直撞而过,不仅手心里着实捏了一把汗,那样的画面他甚至都不敢看;这样的不管不顾,万一撞上了老人、小孩和孕妇,怎么得了? 远创东樾居民小区李女士也表示,如果不是大件的、分量特别重的外卖或快递,业主最好还是到门口自取;自己有胳膊有腿的,干吗非要让外卖小哥或快递员多跑腿呢?再说了,小区安全最重要,物业采取一些措施管理,无可厚非。 但业主陈师傅则表示:众口难调。家中有老人、小孩的业主,出于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的目的,肯定支持外卖骑手“禁入”;而经常点外卖的年轻人,则普遍认为应该给予外卖小哥方便,物业要求“扣车禁入”不近人情。不出事没事,出了事又指责物业管理失当、没有守护好业主们的人身安全…… 外卖骑手—— 盼望物业和居民多多理解 “你不要写我的名字。我可以和你说说心里话,因为这也是外卖骑手共同的想法。”27日下午,外卖员小张在报社外的楼下被记者“截”住时,他坦言,“现在一些居民小区对外卖的限制太多,给我们顺利送达外卖带来了一定困难,这是事实。” 小张是湖北人,来南通做外卖小哥已经3年多了。 
“举个例子。我到市区一个居民小区送顾客订的外卖;电动车停在小区大门口不让入内,我步行进去,从大门口到最里面一幢居民楼,一来一回打底就要一刻钟时间!你说累不累?顾客等得急不急?”小张带着几分郁闷说,“更搞笑的是,有一个居民小区的物业人员,在晚上9点左右,干脆不让我进入小区;我只得和顾客电话沟通,让她下楼到大门口来拿;可是,你知道她咋回我的?她说我已上床了,你得将外卖送上楼。最后,在沟通无果后只得选择取消订单。” 小张说,送外卖这一行,说到底赚的就是“时间钱”,送一单,最多也就赚个四五元钱,像那种一来一去需要花费一刻钟时间“打底”的,太让人焦躁了,很多时候真是没法儿送。 另一个外卖小哥小何介绍,通常情况下,不让进小区的他就不想接了;没办法,不是不想挣钱,而是太烦了。有时楼层本身就高,特别是一些老小区不带电梯,费时费力;有的还像迷宫般七拐八绕,找个楼号像在捉迷藏,导航都不灵,着实郁闷;弄不好,又得被顾客投诉。 “送外卖本身就是服务行业,大家得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小何说,“这儿不准进、那儿不准去,这怎么不让人联想到这是歧视呢?虽然有些同事确实为了赶时间送外卖时骑车有些猛,但大部分都是将既快又稳放在第一位的。再说了,因鲁莽真的撞了人,倒霉的首先不还是外卖员自己?所以,没事谁去主动找事呢?” 物业解释—— 强化小区管理维护业主利益 “小区控制外来车辆进入,主要是为居民安全考虑。我们从没想过要以这种方式当‘网红’。事实上,我们也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26日下午,接受采访的远创东樾小区物业巡逻队队长张先生作出解释,“在小区门口设置‘禁止外卖电动车进入小区,违者扣车2小时’的警示牌,实为无奈之举。未料这一举措被人发到网上后,引发不少网友关注,为此议论纷纷。外卖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内快速穿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部分业主也希望物业加强这方面管理。目前,小区内不允许鸣笛,外卖小哥的车子需要停在小区外,步行进入小区。对此,大部分外卖小哥都予以配合,但也有个别骑手存在抵触情绪。” 
张先生介绍说,就在今年2月初,有一位外卖骑手硬闯小区,不慎撞到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导致其眉骨软组织挫伤并伴有轻微脑震荡,目前该工作人员仍在家中休养。 “设置立牌的本意主要是强化小区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扣押外卖小哥的车,立牌仅‘存活’了一天就被撤下了。”张先生解释。 在记者采访期间,恰好遇到一位“美团”外卖骑手正在送餐。他自觉将车子停在小区外,手提一袋“蜜雪冰城”奶茶,经过门卫登记后步行进入了小区。 对于奶茶等重量较轻的外卖餐品而言,外卖小哥或许还能轻松应对。但如果需要配送整箱矿泉水之类的重物,不能骑车进小区送餐该怎么办呢? “我们准备了推车,可借给外卖小哥送餐用,同时尽可能多地提供人性化服务,但要遵守小区管理秩序。”远创东樾小区物业当班人员江师傅指着一旁的黄色平板推车向记者介绍。 记者在走访多家物业后了解到,目前,在管理外卖小哥这一问题上,尚无“最优解”。 律师观点—— 禁入小区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蒋忠顺律师指出:“物业的管理权来自业主的授权,若物业服务合同没有明确限制外卖进入小区,那么物业单方面限制外卖小哥进入小区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他强调,业主要限制外卖小哥进入小区的话,要参会人数和专有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大会开会表决,参会人数和参会代表专有面积部分双过半同意的,可以通过有关举措来限制外卖小哥进入小区避免扰民。 我市另一位律师也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其中会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譬如,如果小区规章制度或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未明确禁止快递和外卖进入,或者这种禁止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物业就无权擅自做出这样的决定。 律师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小区物业在禁止快递和外卖进入时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小区的安全管理。为兼顾居民消费需求和小区日常管理,物业可设立专门的快递和外卖配送点,让快递和外卖人员在小区外进行配送;也可设定特定时间段允许快递和外卖人员进入小区进行配送。同时,物业还可与物流和外卖平台联手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快递和外卖服务的有序进行,可以要求物流和外卖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遵守小区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律师最后表示,小区可以禁止快递和外卖进入,但要基于合理的规章制度,并确保不违反相关法规。同时,物业应权衡利弊,采取理性措施来平衡和保障好各方面的利益。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