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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还我父亲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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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5:4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呼吸科刘华收了红包首诊还极其离谱不负责任,不配做医生。

2023年11月28日,带着父亲前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复查身体。本以为是一次寻常的诊疗,却不想就此陷入了一场无法挽回的噩梦。
住院后,我们多次诚恳地向主治医生刘华提出我们不想肺穿刺的原因以及肺穿刺的风险,却被医生反复以“相信我们,放心,是可以的”之类的话语敷衍,反驳不听取我们家属的意见,未得到任何实质性风险告知回应。为了表达对医生的信任与尊重,我们甚至将自己都不舍得用的价值3800元的美罗鹅绒被送给医生,还附上了3000元红包 ,可换来的却是令人痛心疾首的结果。
刘华医生严重违反首诊负责制度:在未充分评估病情、未向我们告知肺穿刺活检风险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操作,且违反手术适应症。术后不仅停掉所有监护,还下达长期医嘱阿司匹林,出院前也不做胸片复查,导致错过早诊断早治疗的黄金时机。
父亲回家后因胸口闷痛、右肺胸腔积液、右肺不张和呼吸衰竭二型非计划二次入院。此时,医院依旧问题重重,不按规定进行科室讨论,抽出1600毫升血水确诊为肺脓血胸后,竟未请胸外科会诊。治疗方案漏洞百出,抢救不及时,用药也极不规范,最终导致父亲酸中毒插管,被送进重症监护室。
然而,院方的错误并未就此打住。在肺泡灌洗已明确肺部感染的情况下,重症监护室团队未经家属同意,违背危重症救治原则,进行非必要的再次肺穿刺活检,导致父亲肺部出血。更过分的是,他们瞒着家属先出1月5号的病理。经过这一系列非必要的医疗打击,父亲的身体不堪重负,多器官衰竭,离我们而去。
医生,本应是生命的守护者,不求妙手回春如神明在世,但起码要坚守作为医者最基本的责任与良知 。如今发生这样的悲剧,我们只希望通过卫生部门,秉公执法,彻查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呼吸科刘华团队在施祖红治疗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并给予我们立案受理通知书,还逝者一个公道,给家属一个交代。还南通健康医疗体系。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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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没看懂

点评

有些医生,下辈子投胎为猪。  发表于 2025-3-2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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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你这么懂,干嘛送去医院,自己在家就治好了,这算是碰瓷吗?
拿些专业名词来考普通网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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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落到你身上  发表于 2025-3-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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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0 11: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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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0 12: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经历过,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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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0 21: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这就是白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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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0 21: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呸!真是给白求恩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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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走法律程序,发论坛有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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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1 10:3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所以这就是告诫所有患者家属 如果问题严重 多跑几家医院 我们离上海也很近 要听取不同的意见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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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附院还是省卫健委管的,投诉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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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咳嗽晕了3次不重视,真是孝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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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IMMYCHAN 发表于 2025-3-21 10:07
走法律程序,发论坛有毛用。

实际是舆论比法律有用。哈哈,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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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4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生大病最好不去附院因为你不是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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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9 13: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abin 发表于 2025-03-20 11:18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说话积点口德,懂不懂啊躲在后面的喷子。你能保证你这一辈子不碰到事,拽得个二五八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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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抖音上最近也有一个,,附院收红包,没治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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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0-2-17 08:36
  • 签到天数: 11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5-3-3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IMMYCHAN 发表于 2025-3-21 10:07
    走法律程序,发论坛有毛用。

    你以为法律是公正的吗,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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