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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之门] 海门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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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4日,海门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开园,以公益林作为环境污染的替代修复,造林费用由海门区损害过生态环境的企业承担。这也是海门生态环境局今年“6·5”环境日系列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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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门在铁腕治污的同时,根据“谁损害,谁担责”原则,与公检法部门联合行动,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执法调查、鉴定评估、推动磋商、签订协议,实现生态赔偿常态化。除了涉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以外,海门生态环境局还对突发环境事件、超标排放、设施未建投产等造成外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提起生态赔偿。至今,共对12件刑事案件,28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生态赔偿,涉及生态赔偿金额76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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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今年,在以往“损害-罚款”固有模式上,海门启动“损害—担责—修复”模式,弥补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以此改善和提升全区生态环境。

公益林位于沿江生态景观带工程示范项目——青龙港生态绿地内,由海门生态环境局与海润城发集团合作共建,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种植有银杏、落羽杉各类地被及草皮,不仅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发挥碳汇功能,加速“碳中和”,更进一步优化了青龙河两岸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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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原来损害行为责任人对于生态环境的损害,大部分由政府负责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此次公益林开园,是对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一次成功尝试。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21-6-14 14:4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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