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 2021年行政处罚公示(三)
公示信息显示 如皋两家医院因使用劣药被处罚!
如皋建设医院自上药控股如皋有限公司共购进160盒涉案活血止痛胶囊(生产企业: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规格:每粒装0.25克,产品批号:191016,生产日期:2019.10.24),涉案活血止痛胶囊经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书编号:NT2020YC 0570号),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为含铅量应不得超过60mg/kg,检验数据为169mg/kg),检验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2021年1月8日,涉案活血止痛胶囊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验(报告书编号:JS2020YF0014),检验结论仍为结果不符合规定(含铅量复检数据为166mg/kg)。
2020年6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如皋安康医院药品库房内的活血止痛胶囊进行抽样,由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对其进行检验。2020年10月25日,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出具了编号为NT2020YC0570的《检验报告》,证明被抽样活血止痛胶囊的含铅量不符合规定,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批准件编号2011013)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来源: 如皋市监管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