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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百尾野生鳗鱼苗放归长江,启东检察院履行生态保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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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日上午,启东市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启东派出所、启东市北新镇派出所、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前往长江启东段戤效港附近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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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放流的对象主要是前期查获的100多尾野生鳗鱼苗。今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施某在长江启东段一堤坝附近实施非法捕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除了鳗鱼苗网、浮子筏等作案工具之外,公安机关还从施某家中搜查出100多尾野生鳗鱼苗。到案后,施某对其多次使用禁用的网具在长江附近水域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近年来在长江水域禁渔期内大量发生的非法捕捞犯罪,启东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严厉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强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的力度,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促进长江渔业资源恢复,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野生鳗鱼苗属于珍贵的长江鱼类资源,被称为“水中软黄金”,在2014年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目前还不能实现人工繁育,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禁止捕捞淡水中的鳗鱼。施某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的行为,不仅破坏长江鳗鱼资源,还对长江其他渔业资源和整个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增殖放流,可以直接弥补一部分渔业资源损失和促进生态环境修复。”为此,启东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履职,见证百尾鳗鱼苗放归长江。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开始施行,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对此,启东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项检察职能,从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打击长江流域违法犯罪等角度出发,助推长江保护法的落实实施。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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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0: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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