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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市烟草专卖局通报十起涉烟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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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市烟草专卖局共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2489起,其中不乏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29日,市烟草专卖局对外通报了10起涉烟违法典型案件,以深入推动卷烟打假斗争、震慑涉烟犯罪行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的氛围。

2020年,全市烟草专卖战线认真贯彻国家局、省局、市局工作会议、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卷烟打假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在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打私斗争,严厉打击制售假烟网络等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卷烟打假打私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全年共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2489起,同比增长68.86%,查获涉案卷烟421907条,同比增长438.58%,总案值8562.15万元,同比增长303.29%,拘留12人、逮捕2人、判刑30人。

市烟草局希望广大卷烟零售户和市民自觉抵制假私卷烟,积极举报制售假私卷烟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国家及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十大涉烟违法典型案件】

一、“9·16”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19年9月16日,南通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根据前期经营的线索,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农场星港湾花园某店查获了一批假冒卷烟。通过梳理历史交易明细,发现当事人邱某销售假烟超30万元,随后南通市局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深挖该案,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取证,办案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成功破获该案,涉案总金额达104.53万元,判刑4人。

二、“3·24”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专供出口的烟草制品案件

  2020年3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南通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公安局,依法对南通市崇川区中天福邸一店面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中华(硬)、中华(软)合计173个品种4061条卷烟,案值人民币124.1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等规定,依法取缔当事人吴某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11.65万元,查获的假私烟均予以没收。

三、“8·25”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

  2020年8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南通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公安局,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459号的某卷烟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黄果树(长征)、牡丹(软)、玉溪(软)等品种卷烟,合计68个品种4204条卷烟,案值人民币85.0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5·3”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18年5月3日,海安市烟草局联合海安市公安局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研判。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刘某有销售伪劣卷烟的嫌疑,于2018年11月6日传唤当事人刘某到案,经讯问,刘某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海安市公安局遂派侦查员至福建对刘某的上家开展调查,确定了4名作案嫌疑人。经长期细致的调查取证,于2020年5月12日成功破获该案,涉案总金额达142.46万元,判刑5人。

五、“9·29”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18年9月19日,海安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线索,会同海安市公安民警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池中路现场查获了一批假冒卷烟。经侦办查明,这是一起通过网络交流、微信转账支付方式的假烟销售网络案件。经过一年多的细致侦办,于2020年5月21日成功破获该案,涉案金额114.46万元,判刑5人。

六、“12·12”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18年12月12日,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如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根据对前期经营的假冒卷烟案件线索开展立案侦查,经长期摸排跟踪,分别于福建泉州、云霄、江苏如皋等三地抓捕嫌疑人8人,公安机关现场查扣假冒伪劣卷烟13个品种共计1841.4条,案值81.75万元。目前该案已于2020年9月16日宣判。法院审理认定涉案总金额达205.25万元;7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七、“9·15” 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19年9月15日,南通市通州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会同通州区公安局民警在通洋高速骑岸收费站出口,于当事人陈某的车辆上查获400条假冒卷烟,案值3.47万元。后又在销售下家查获11.89万元的假冒卷烟,通过数据分析锁定了一个假烟销售团伙,通过近半年的细致侦办,办案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成功端掉该团伙,该案总涉案金额103.67万元,判刑5人。

八、“12·18” 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18年12月18日,南通市通州区烟草专卖局会同通州区公安局,在该区某建筑工地食堂小卖部查获18条假冒卷烟,案值0.47万元,通过梳理历史交易明细发现当事人陈某销售假烟超5万元,随后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深挖该案。经过近13个月的侦办,此案于2020年5月12日宣判,涉案案值达到116.25万元,判刑3人。

九、“6·8”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

  2020年6月8日,南通市通州区烟草专卖局在通州区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在通州区五接镇某村两个仓库内查获涉案真品卷烟7505条,案值107.5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余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十、“11·04” 销售专供出口的烟草制品案件

  2020年11月4日,根据海警、公安、烟草部门共同经营的线索,经动员发动群众举报,在启东某渔港附近发现可疑船舶正在吊装卸作业。南通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启东市局立即配合海警局启东工作站行动,赶赴现场对该船进行检查,该船舶装有39个包,经清点39包涉案走私卷烟均为专供出口的中华、小熊猫、红双喜等十个品种,共29500条,合计涉案金额504.45万元。现场抓获涉案人员5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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