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825|回复: 0

[随便港港] 南通中院发布一批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2-2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等举措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24日,南通中院通报了南通全市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件。

142cc466-5961-4fe5-aa28-371b5c8d3c61.jpg

严惩黑恶势力,为企营造安定环境

被告人江某、倪某某原系刑满释放人员,为共同获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自2015年10月起,逐步形成了一个1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江某的组织领导下多次插手经济纠纷,通过暴力或纠缠滋扰、摆场架势、喷漆恐吓等“软暴力”方式讨债、挡债,敲诈勒索,导致当地多家民营企业职工不敢上班,企业效益严重下滑。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3起、寻衅滋事17起、非法拘禁1起、敲诈勒索3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从中非法获利162万余元,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数人受伤。

海安法院一审以江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其他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江某等人提起上诉,南通中今年9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法院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审理该类案件41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保护商标品牌,打击不正当竞争

“徐大昌”曾是如皋历史上的著名商号之一。后张某取得“徐大昌”注册商标核准登记,并于2014年5月许可南通白蒲黄酒有限公司独占使用。可没想到,2017年5月,市场上冒出了一家江苏徐大昌黄酒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样包括黄酒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卖的黄酒也打着跟公司同名的“徐大昌”字号。

南通白蒲黄酒公司将江苏徐大昌黄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公司名称中的商号“徐大昌”与白蒲黄酒公司独占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一样,足以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要求其停止使用“徐大昌”字号。

法院认为,被告公司违反诚信原则,故意将与南通白蒲黄酒公司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使用,足以误导公众,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判决被告公司停止使用含有“徐大昌”字号的企业名称。

除了本案中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年来,市场上还出现一些直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仿冒商标的行为。南通法院落实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由通州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大民事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辖区内重点企业品牌商标侵权案件平均赔偿金额提升67%,20名被告人被适用从业“禁止令”。通过严厉打击假冒国内国际知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激发了市场主体自主创新活力。

善意文明执行,助力复工复产

在如东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苏某与陈某、胡某、南通某安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设备公司”)借款合同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19年3月至5月,分三次履行完毕。然而,被执行人履行40余万元后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苏某于2019年12月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随即查封了设备公司的厂房及设备。

法院在恢复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设备公司是一家以安全设备技术研发、工业用口罩生产、销售、安全防护设备销售为主业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为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暂停对该企业的财产处置措施,允许其继续使用生产,以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同时,设备公司表示经营存在困难,需要延期分期履行债务,法院遂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今年4月底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到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注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有履行意向但暂时经营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措施,在依法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1 01:53 , Processed in 0.178642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