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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保住了!“卡农” “车手”双双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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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卡农”是指利用自己的银行卡

为诈骗分子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人

近日,一名“卡农”
来到崇川一家银行取款50万
结果该“卡农”与送他来的“车手”
双双被抓


被骗资金50万元悉数追回





案例回顾


8月22日,狼山派出所
接到辖区银行工作人员报警
称有一名男子在银行柜台
要取50万元现金
当工作人员询问其取款用途时
该男子言辞含糊不清



此前,狼山派出所对辖区银行
进行过多轮反诈培训
银行工作人员立刻怀疑
这笔钱存在涉诈风险
于是一边稳住该男子
一边向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
狼山派出所民警曹元陈
立刻赶往银行了解情况
经询问,该男子自称
这笔50万元是他卖车所得
但民警通过查询车牌号
直接戳破了他的谎言



在铁的证据面前
男子不得不承认了
自己“卡农”的身份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
将在银行门外等候的
另一名“车手”抓获归案



经查,取款男子在网上
被高额佣金诱惑
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了诈骗分子
用于接收并转移赃款
此次跟随“车手”来银行取款50万元
结果双双落网


“两卡”犯罪到底是什么?

往下看 ↓

什么是“两卡”?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

“两卡”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哪些?




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2.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3.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共犯等。




反诈君提醒

凡向违法犯罪分子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同学要提高防范意识
切莫贪图小利
成为犯罪的“帮凶”

来源/崇川公安微警务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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