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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秦朗巴黎丢作业”,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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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4月12日,平安西湖发布警情通报:


近期,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并接到网民举报,有自媒体账号在网络发布一则“在法国巴黎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的视频,涉嫌传播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调查。



4月12日,@Thurman猫一杯 在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


另据央视新闻消息,目前,浙江杭州公安机关已对徐某艺、薛某以及涉事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公开道歉,随后对其账号予以阶段性禁言。

     该网民为吸引流量捏造事实,自导自演了一出真假难辨的“全民骗局”。值得注意的是,“吸粉引流”在某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帮电信诈骗团伙“吸粉引流”可能构成犯罪!



我们都有一个发财梦

无门槛,高收入

谁不心动

电信网络犯罪团伙

就是抓住这小心思

蛊惑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帮他们吸粉引流

“招聘兼职、推广人员”

“时间灵活,工资日结”

打打电话、发发信息

就能赚钱

你听了会心动吗?

紧急提醒!

这种诱人的招聘广告背后

隐藏着“吸粉引流”的陷阱



“引流”是电信诈骗“基本盘”的“前端服务”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从严惩治。“引流”服务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求职者易因大意误入犯罪“陷阱”,大家在应聘公司客服的岗位时,要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及岗位职责,对于冒充其他单位进行“电话引流”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反诈君提醒

永远不要低估骗子的诈骗伎俩

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


来源/江苏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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