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49990|回复: 0

[普法说案] 离谱!看一小时电影花费近5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26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听说过酒托、饭托

你知道“影托”吗?

近日

广西南宁一男子

看一小时电影花费近5千元

疑遇“影托”


图源:微博


南宁市民小莫和网友小文相识于去年10月,两人相谈甚欢,之后相约在南宁江南金街附近见面。随后,小文带小莫在一家动感影院看电影。小莫选择在980元五星体验等级的二人包厢观影,他们先是看了两部长约20分钟的短片,之后又继续观看了4部短片。观影结束结账时,小莫却傻了眼。



“仅40分钟左右就花了4900元。”碍于情面,小莫支付了这笔观影费用。然而,小文此后不再接听电话,还把他的微信拉黑了。小莫怀疑自己遭遇了“影托”,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反馈表示,商家愿意退回1000块钱,小莫不能接受。


对此,影院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影院的二人世界包厢可容纳6个人,如果2个人包场观看,一场的费用是980块钱,小莫一共看了6场电影,其中一场电影是赠送,5场电影的费用就是4900元。观影价格和时长在前台醒目处作了公示。最终,动感影院退还小莫2000块钱。至于小文是否为“影托”,因无法联系上对方,尚未能得到证实。


不少人听说过酒托、饭托的诈骗套路,但是对于“影托”这一说法较为陌生。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影托”诈骗早已有之,受害者众多,甚至警方曾多次开展相关打击抓捕行动。


2018年,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水南派出所接到当事人方某磊的报警称在一家电影院被人诈骗钱财。民警在现场发现一家名为“独家记忆”的私人电影院正在招募各种“影托”。“影托”以团伙形式诈骗,人员固定,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刘某招募多名男性网络键盘手负责通过陌陌、探探等社交软件冒充女孩跟不同男子聊天,再通过个人资料里露骨的图片色诱对方,以“观影”为名约对方到指定地点见面。见面后,“影托”将男子带到影院,引诱其点酒和食物,人均消费在五六百元以上。


杭州小伙小明(化名)就曾掉落该圈套中。一个网名为“娜娜”的女网友主动邀约其去看电影,并推荐了一家私人影院。小明发现影院装饰简陋,但考虑到是对方选的地方,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跟着娜娜走了进去。面对私人影院昂贵的菜单,小明硬着头皮点单,一结账,300元没了。两人看了10多分钟电影,娜娜便称有事先行离去。


之后,小明意外发现娜娜拉着另一个男人走进影院,这才发觉不对劲,遂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侦查后证实,小明遭遇了“影托”诈骗团伙,有人专门以观影为名邀约见面,作为“影托”的女子再将其带去所谓私人影院消费,成本10多元的酒水,被卖到了几百元。截至案发时,受骗已达数十人,涉案总金额高达10余万元。警方先后抓获11名涉案人员。


图源:杭州下城区警方




律师说法


“影托”的行为严重侵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财产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婚恋目的,虚构消费环节,通过抬高食物饮料价格,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关注的是,与一般诈骗手段相比,‘影托’诈骗具有以网络婚恋交友为由、联合团队作案、诈骗手段隐蔽、追偿难度大等特点。” 王亚伟律师指出,诈骗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一般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键盘手”“影托”分工合作,“键盘手”假借恋爱、交友等名义引诱男性网友至特定电影院。


“影托”利用男性“好面子”心理,连哄带骗,诱导进行高额消费。诈骗团伙常常和电影院经营者勾结,由电影院明码标价,诈骗金额往往不高,几百到几千不等。被害人如果单独报案,则未达到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如果被害人以民事欺诈为由提起诉讼,则成本过高、举证不易、追偿困难,因此很多被害人被骗后都会自认倒霉,导致该诈骗手段屡屡得逞。另外,对于觉察异样和拒绝买单的人,犯罪团伙还会主动退款避免纠纷,更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打击难度。


律师建议

要避免陷入“影托”的圈套

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二是警惕高消费约会。网友见面涉及钱财均须提高警惕,遇到异性主动约请,尤其对方提出到指定地点消费时,如价格虚高,超出合理范围,务必谨慎辨别


三是需要擦亮双眼识别“套路”,加强防范意识与分辨能力,避免上当。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保留证据,例如消费单据、微信聊天截图、转账流水等,及时报警处理。



来源:法治网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2-22 10:53 , Processed in 0.260132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