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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买完车后,发现异地更优惠,他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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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0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案情简介


张某在某商场展台看中了A车企的电车,随即下单,车企向张某交付车辆并赠送90天的“智能驾驶辅助升级包”软件服务,同时载明,90天到期后,张某如果想继续使用该软件,需要支付软件购买费用15800元。

免费使用期间张某得知,外地的A车企展厅宣传,买车即可赠送 “智能驾驶辅助升级包”软件服务(不限期限),与自己获赠90天免费使用权的是同一款,于是立刻联系车企销售,要求享受与外地展厅同样的赠送服务。销售表示,虽然是相同车型,但是外地展厅的营销方案与本地并不完全一致,且赠送软件服务是公司新的营销政策,之前的订单无法享受,于是拒绝了。随后,张某联系了之前购买车辆的消费者,并建了维权群,人数最多时接近300人。张某在群内告知大家,自己将去法院起诉A车企,让大家等待他的“好消息”,一旦成功便可复制,他将同步“直播”诉讼过程。

很快,张某来到江宁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A车企向自己交付“智能驾驶辅助升级包”或者支付等额价款15800元。A车企则表示,企业是在履行完毕了与张某的合同后发布的新营销政策,并未违约。

法院判决

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A车企已经按照订立合同时的约定向张某交付了车辆以及赠送的服务,A车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发布了新的营销政策,不得因此认为A车企违约,进而要求A车企按照新的营销政策交付赠品。因此,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
A车企收到判决后,向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官公正判决,不仅在短时间内审结本案,让当事人免于陷入漫长的焦虑和等待,更是将潜在的两、三百件诉讼案化解于无形。A车企亦表示,通过本案诉讼,企业意识到应更加重视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同时以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回馈消费者的信任,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官心语

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关键是一个“快”字。张某组建了数百人的维权群,大家都在观望着本案的处理,企业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此,案件审理一定要公正、及时、高效。本案的一纸判决,发挥出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既为双方当事人定纷止争,也让正在观望的利益相关方放弃诉讼,实现了“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江宁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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