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814|回复: 0

警惕藏在QQ中的陷阱!已有学生中招……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3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腾讯QQ”因其外观可爱应用模块众多,并拥有个性化装饰,换皮肤、气泡、小世界等功能,成为了学生群体的主流网络社交平台。正因如此,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QQ”及其庞大的学生用户群体,他们打着“兼职”赚钱的幌子,通过“QQ小世界”诱导学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让人防不胜防。



!

真实案例 

9月初,四川某校初三学生小兰(化名),偶然在“QQ小世界”中看到一则“图文代发”的“兼职”广告,称发送10条彩信便可获得8元的收益。见此,想赚取零花钱的小兰立即联系了对方。

通过与“客服”聊天,小兰了解到,只需用自己的手机号,向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发送内容为“新沃金融平台补偿通知”的图片即可(实则为冒充客服退款类诈骗引流图片)。


“客服”与小兰的对话

在“客服”的诱导下,小兰同意了“兼职”,并按要求发送了30条彩信,赚取了24元报酬。


小兰按“客服”要求发送彩信

几天后,小兰的电话卡因涉嫌诈骗被运营商关停,而其发送的短信也导致2名群众被骗,共计损失17余万元。

目前,小兰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兼职陷阱解析

01.骗子如何找到你

为获取相关情况,民警在“QQ小世界”搜索“兼职”“手机副业”等词,检索出各种视频,几乎每个讲解兼职视频的评论区均有高薪兼职的信息。


随后,民警在评论区留言“求带”,短短几分钟内就收到十数条陌生网友的回复,以及QQ好友申请(均为不法分子)。



02.骗子如何引诱你

民警随机添加其中几人QQ后,就收到各种极具诱惑的高薪兼职信息,甚至还有“兼职场地要求”以及“教学视频”。经梳理,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兼职代发类:不法分子以“推广宣传”为幌子,诱导学生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帮其转发诈骗引流图片短信,从而将境外号码转换为国内号码,以达到迷惑受害人的目的。

2、冒充“换皮”类:不法分子以“高薪”为饵,诱导学生修改自己网络社交账号地区、头像、昵称,添加指定账号,再“租借”给不法分子使用,达到省去新账号“养号”环节,躲避网络社交软件风险提示的目的,从而冒充领导或特定熟人、客服等进行诈骗。

 

3、架设简易“GOIP”(手机口):不法分子以“工资日结,轻松兼职”为饵,诱导学生参与架设简易“GOIP”(手机口),从而将境外“00+”电话号码转换为国内手机号,以达到迷惑受害人的目的。

不法分子发给民警的教学视频(截图)

03.参与以上“高薪兼职”的后果

1、被纳入“两卡”惩戒,并通报所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受惩戒的个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

2、被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受惩戒的个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被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亦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极其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反诈君提醒


广大学子务必注意
不要被网络“高薪兼职”所诱骗
切莫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
银行卡、以及网络社交账号等
否则将会触犯法律
让人生蒙上污点
在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提高对“诱惑”的免疫力
切勿因“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工具人”


 



来源:南通反诈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2-9 01:31 , Processed in 0.270281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