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这样的事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但偏偏我碰到了,还恰好在我18岁这一年。
我叫赵小军,今年18岁。我从小不爱学习,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因为年纪小,找不到什么打工的地方,平时我就四处打零工,这也攒不下什么钱,所以一直想找些能赚大钱的路子。 2021年11月,刷短视频时我看到了一些关于“跑分”的视频,“动动手指,月入过万”“轻松日入千元”……看到这些话,我瞬间就“上头”了。
于是,我就在这些视频的评论区添加了一些“热心网友”。根据这些网友的介绍,我慢慢接触到了“小小蝙蝠”软件和“大大飞机”软件,在里面更详细地了解如何“跑分”。 说白了,“跑分”就是给境外诈骗分子洗钱,他们把诈骗来的钱转到我的银行卡账户,然后我把钱取出来再转进他们指定的账户,最后我根据转账的金额进行抽成。 我知道这可能是违法的,但我总觉得,不会我这么点背,刚好被抓到吧?后来,我终于联系到了一个上线,他说自己有一个“跑分车队”,我可以跟着他干,只要把我的银行卡信息给他就行。 但当时我还没成年,也没银行卡,于是我就找到了比我大几岁的老乡李大牛。我跟他说这是个赚快钱的路子,但可能会犯法,他说自己最近也想赚大钱,不妨搏一搏。
后来,根据上线的指示,我和李大牛一起去了外地。到了后,他们先查验了李大牛的银行卡,然后过几天跟我说让李大牛去“跑分”。 那一次,我们按照指示做了,我们也确实赚了几千块。 但没过多久,我们就被公安抓了,念在我们初犯,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对我们强制监视居住。
我当时被这种赚快钱的快感冲昏了头脑,那段时间我在家里啥也干不了,就天天研究怎么靠这个赚更多的钱。我发现,像我们之前那样,给诈骗分子洗钱提供银行卡这是最“低级”的赚钱方法,一个人就那么几张银行卡,根本赚不了什么大钱。我觉得自己要是能找几个人也搞个“跑分车队”,让别人来提供银行卡,我再带那些提供银行卡的人去取钱,然后转移赃款,这样我就可以从中抽钱,就能赚到更多的钱。这次,我又找到了李大牛,跟他说了我的想法,并承诺一天给他2000块,他还是答应跟我继续干。紧接着,我又找了王小兵和孙小壮,承诺一天给他们1500块工资,他们也同意了。解除监视居住后,我就根据上线的指示,带着我的“跑分车队”开始干活。这一次,我负责跟上线联系,测试那些银行卡是否能够进行转账,王小兵负责开车,李大牛和孙小壮负责接人、在车后座看着那些提供银行卡的人。钱一到账户,我就带着那些提供银行卡的人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然后再把钱打到指定账户。我记得,那一次我们接了好几个提供银行卡的人,他们也都顺利完成了整个操作,我也按约定把钱发给了他们。晚上回到宾馆,拿到我们的“工资”后,我和兄弟们都开心极了,甚至开始一起憧憬赚大钱后该怎么去享受。这样开心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公安找上门来了。今年4月,法院对我们进行了一审宣判。直到法槌落下那一刻,我们的“发财梦”才彻底醒了。
在监狱的这段日子,我时常回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参与“跑分”,现在会不会不一样?如果我好好学习,现在会不会也已经开始了美好的大学生活? 然而,一切都晚了,既然我做错了事,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未来有足够的时间让我好好反思,改过自新。 最近,我听来监狱里普法的法官说,不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盯上了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未成年人也越来越多。我不想他们变成我这样,所以我想站出来,跟大家说点什么。希望我的经历能让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像我一样被所谓的“高额利润”诱惑,随意出售、出租银行卡,沦为犯罪分子的作恶的“工具人”。 大家一定要记住,“跑分”不仅跑不到人生巅峰,更跑不出这张无处不在的法网! 来源:无锡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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