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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如何有效保护暑期学生工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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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1 16: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节选自本人微信公众号“劳动法探究”
在笔者执法过程中,每年暑假都会接到很多学生朋友的求助。在知乎上,询问这类问题的人也很多。概括起来大致情况就是以下几种:不按约定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个别雇主在招聘时承诺高薪,但实际上却以各种理由扣除工资和福利待遇;拖欠、克扣劳动报酬,个别雇主把暑期工当作短期廉价劳动力,完全不重视他们应该享有的劳动权益;欺骗胁迫签订不平等条款,个别雇主以欺骗胁迫手段与暑期工签订诸如试工期3天因自身原因离职无工资的不平等条款,企图“白嫖”。结果导致社交媒体上出现许多曾经做过暑期工的大学生对此进行吐槽,他们表示“暑假千万别打工”,“暑期工全是陷阱”。

一方面,一些服务性行业用人单位通过招用暑期工,可以有效缓解季节性人手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打暑期工,学生们有机会进行实习和锻炼,更好地了解社会。然而,在现实中,因为暑期工的工作时间较短,许多雇主不愿与暑期工签订书面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和工作内容都缺乏明确规定,加之,很多学生涉世不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我维权意识淡薄。这也导致了暑期工的劳动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打暑期工并不容易。如果他们付出了辛勤劳动,却没有完全得到应有的报酬,享受的权益不符合预期,这种伤害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在讨论如何有效保障暑期工的劳动权益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校学生打暑期工并不等同于正常的劳动关系。关于这点,《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暑期工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因此雇主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们与雇主之间往往是口头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暑期工往往无法享受劳动法所保障的相关权益。

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尽管在校学生暑期兼职与雇主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受到不平等待遇。雇主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善待暑期工。毕竟,雇主与暑期工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该雇佣关系将受到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

为了有效保护暑期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普法宣传,对学生暑期工群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防范就业陷阱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明确求职时与单位签订书面协议以确定权利义务,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在劳动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况下选择违法犯罪方式维权。尽管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只能进行双方调解。但是可以探索与所属街道联动,通过监察建议等方式规范用人单位使用暑期工的行为,尽可能化解矛盾。

二、畅通暑期工的维权渠道,降低他们维权的成本。通过街道调解、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援助,便捷维权。

三、学校加强与雇主的合作,建立起良好的校企合作机制。通过与雇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雇主的用工需求和管理方式,从而更好地保护学生的权益。学校还可以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帮助学生提升技能和知识,增加就业竞争力,同时也提醒学生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

四、暑期工的权益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媒体可以通过报道暑期工的遭遇,揭露违法行为,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共鸣。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相关调查和研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家长和同学们也可以通过互相交流,分享经验和信息,提高对暑期工的权益保护的警惕性。

总之,暑期工的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值得肯定,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暑期工的监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学校、雇主、媒体和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暑期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保障的就业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暑期工的心灵不受伤害,让他们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梦想。当然,企业也应爱惜企业信誉,善待暑期工。以赢得学生“暑期工”的信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并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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