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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前男友纠缠不休,违反人身保护令,法院: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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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5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恋爱分手后 前男友频繁骚扰  

小美与小明系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小美发现小明性格偏执、情绪易怒,两人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小明甚至会动手打人。小美遂向小明提出分手,然而,这并没有能够终止小明带来的阴影。


跟踪尾随、言语侮辱、暴力威胁……在分手后的一段时间里,小明试图以激烈手段挽回小美,但是,暴力的手段怎么可能结出美满的果实呢?小美换了住所,又换了工作,但小明却总能找到她,小美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


面对小明的频繁骚扰,小美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并提交接警证明、伤情照片及医院病历等证据。


   制止暴力  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经审查认为,小美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于5月23日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小明实施殴打、威胁、辱骂小美等暴力行为;禁止小明骚扰、跟踪、接触小美及其近亲属。如果小明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法院向双方送达了裁定书,并向小明和小美所在社区、派出所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无视禁令  男子被司法拘留  

然而收到人身保护令仅一周,小明就无视禁令,连续两天至小美新的住处闹事,甚至还持刀自残,胁迫小美复合。小美两次报警,并至法院寻求帮助。


小明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人身保护令,6月2日,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将小明押解至拘留所。


法官说法

 情侣分手遭遇暴力行为受保护 


人身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婚姻关系之外,明确在恋爱、交友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同样禁止纠缠、骚扰妇女、泄露妇女隐私,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因此,情侣分手后,遭遇暴力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该案中,小明在收到人身保护令后,漠视司法权威,违反保护令的禁止性规定,对小美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法院依法予以惩治,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

来源:无锡中院、无锡梁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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