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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试管婴儿出生8年,才发现与父母均无血缘关系!涉事医院:要豁达,没必要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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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

一个微博话题

引起大家关注

并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人到中年艰难产下试管婴儿

抚养8年后发现非亲生


“医院把别人的胚胎放到我前妻肚子里,她怀胎十月生下孩子,却被动地成了代孕妈妈,我跟孩子甚至没有任何关系。”60岁的陈冬(化名),仍然在为孩子的事奔走。


11年前,陈冬与前妻王蕾(化名)因婚后不育,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通过试管手术生下儿子小轩(化名)。


8年后,他们意外发现小轩与他俩并无血缘关系。陈冬表示,一审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64万元,但医院表示无法查清孩子的亲生父母,无法知晓他们的胚胎去了哪里。


2月17日,附属医院生殖中心表示,查不清陈冬诉求的问题,“人生要豁达,没必要计较”。


涉事医院


陈冬和王蕾此前有生育过一个女儿,目前因病生活无法自理。“我想再生个孩子,我百年之后把财产留给老二,让他照顾姐姐后半辈子。”


陈冬说,2011年,两人在附属医院生殖中心做了试管婴儿手术,次年成功生下小轩。


“先后做了三次手术,反复打针、吃药,经受了痛苦的取卵过程和妊娠过程,孩子生下来时他50岁,我40岁。”王蕾回忆,在她怀孕期间,医生提醒,坚持生育可能有瘫痪风险,但她还是选择把孩子生了下来。


2018年,两人因性格问题离婚,孩子由王蕾抚养,会在节假日回到陈冬身边。此后多年,陈冬感觉儿子与自己和前妻都不太像。最后,陈冬与王蕾一同带着小轩到鉴定机构检测,发现孩子与两人都无血缘关系。



“最初以为生产的时候在妇幼保健院抱错了,结果发现不是他们的问题,是胚胎放错了。别人的胚胎放到我前妻肚子里,我们的胚胎不知道放到谁肚子里了。”陈冬说,他感觉天塌了,生活和生意都变得没有意义。


固定证据之后,他们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起了诉讼。


医院被判存在医疗过错

并负全责

家属追问原本胚胎去向


诉讼期间,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附属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报告称,根据现有材料,小轩在生产过程中抱错的可能性极低;附属医院在胚胎冻存中存在编号重复、胚胎解冻记录不完善、未能体现核对过程等问题,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明确,但相互之间有高度盖然性。


2022年11月,一审法院判定附属医院的诊疗、护理过程均存在过错,根据过错情况分析,结合日常生活经验,高度盖然性推定医疗过错与实际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附属医院对陈冬、王蕾主张的损害后果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64万元。


一审判决书截图(来源受访者)


一审之后,陈冬要求附属医院查清楚小轩的亲生父母是谁,以及自己的胚胎到哪里去了、是否有他的孩子在世。“他们说我的孩子没出生,胚胎去哪了、小轩的父母是谁、哪个环节出错了,都查不到。”


陈冬表示,赔偿对自己没有意义,他已经60岁,错过了生育期。他想,如果他的孩子在世,两家人可以相互知情、互不打扰,等孩子成年后再告诉他们。“这两个孩子万一发生意外情况,需要亲属捐赠骨髓,我们可以有备无患。”


院方回应称“要豁达”

表示查不清孩子生物学父母


2月17日,附属医院生殖中心魏主任对陈冬进行当面回复。


魏主任认为,孩子实际是由陈冬和王蕾抚养长大,没必要计较是否亲生。“人生就这几十年,到最后就都豁达了。很多家庭抱养孩子,人家都很开心的。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孩子养这么大了,我会很高兴的。”


陈冬表示,希望找到小轩的生物学父母,并确认自己的胚胎是否有孩子在世,以防万一孩子们病重需要亲属配型救命。


魏主任称,已经反复找过,但找不到,“你说的这是非常罕见的事件。手术里面的胚胎操作都是两个人签字,所以你看法院也不敢百分之百说是我们的错。因为按照操作,它没错。”



医学专家称

法律上三人是亲子关系

当事母亲称

“从我肚子生的就是亲生”


湖北省某生殖医院教授介绍,试管生育流程有严格管理,但人为操作的事情都可能出现错误。“如果有一对胚胎错了,对应的另一对也会错。陈冬的胚胎是用完了还是移植到别人身上了、移植之后是否成功,有不同的可能性。”


上述教授表示,生殖医院对每个试管婴儿都有记录,根据国家卫健委规定,所有试管婴儿的追踪、随访记录应该是完整的,要一直随访到小孩出生。追查陈冬、王蕾的胚胎去向,以及小轩的亲生父母,需要通过公安机关、法院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去查,普通人没有权利查看生殖中心的这些保密资料。“11年前的记录,完不完整的还不好说。医疗过错导致了相关家庭的伦理问题,并且后续解决起来很复杂,这是肯定的。”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丛亚丽,与她所在院系的生殖伦理研究小组分析后介绍,在试管婴儿手术发展初期,确实有一些医院管理不是很规范,会出现陈冬、王蕾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规定比较明确,陈冬、王蕾与小轩就是父子关系、母子关系,需要抚养他至18岁成年。


“当事人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他心理上会有一些波动,有可能会对孩子不像以前那么好;在孩子未成年之前,这件事情被孩子知道以后,可能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没有人管他,这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所以确实会产生伦理问题。”丛亚丽介绍说,如果医院早期管理确实混乱,那可能真的不知道胚胎去向、不知道小轩的亲生父母是谁。


“如果孩子以后生病需要血缘亲属救他一命,却找不到亲生父母,这种情况确实遗憾。”丛亚丽介绍,如果医院知道孩子生物学父母是谁,是不是应该告诉孩子,是学界内讨论的伦理问题,各个国家的规定也不相同。


上述两位专家表示,实际生养形成的感情应该超越单纯的血缘感情,投入感情和精力好好培养这个孩子,比陷在困扰里更有价值。


王蕾表示,孩子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无论情况如何,她和陈冬对孩子的态度不会改变,“他就是我的亲生孩子”。


涉事医院科室


央视网评:“找不到”和“要豁达”都不是合格答案


这是一个难以挽回的过错,也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很容易让人想起此前被热议的“错换人生28年”事件,其责任追溯漫长而艰辛。


然而院方却站着说话不腰疼。怀胎十月、含辛茹苦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结果是别人的孩子,自己却成了代孕妈妈、无辜养父,这事落谁的头上都难以接受,谁都没法豁达起来。且此话从责任方的口中,如此平淡地说出来,却让人心生寒意。


如今,官司打了,钱也赔偿了,或许在医院方面看来,医疗过错的法律责任也算是尽到了,接下来的事情,与自己也关系不大了。


但是,《民法典》明确,“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基于医院因医疗过错导致“骨肉分离”的严重后果,还有必要承担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包括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以及当事人的胚胎下落等


考虑到时隔多年,查找孩子亲生父母,以及部分胚胎的下落,确实难上加难。或许,可以紧随舆论的曝光和聚焦,由医院联合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尽力查明真相。无论如何,“找不到”和“要豁达”,都不是合格的答案,也不应该是最终答案。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封面新闻、广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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