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一场大雨,让家住33楼的周某损失惨重,他的家中被大雨漏水淋得彻彻底底。看着家中墙壁、地板、家具因浸水受损,周某心里也像淋了雨,拔凉拔凉的。
好不容易缓过劲的周某开始寻思,这楼上楼下都是卧室,而且也不是边套户型,哪来这么大水呢?带着这样的疑问,他找到楼上房东询问情况。这不去不要紧,一去却发现楼上的房间也是“水漫金山”,那这水到底从何而来呢?
经询问楼上房东,周某得知这水是从34楼窗台处渗进来的。原来,34楼住房的房东擅自改造房屋,敲掉了原来的窗台,重砌外墙后并没有做防水,导致水渗进房间,继而漏到周某家中。
问题根源找到了,但让周某郁闷的是,楼上房东、物业公司都不愿承担责任。无奈,周某向新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房东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楼上房东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都表示责不在己。
一般这种情况,先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推断原因、责任是比较合理的。但鉴定一般成本较高、时间较长,容易加重当事人负担;且该案案值较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程加干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看看,才能让真相水落石出。
来到周某家中后,法官首先倾听并仔细观察了周某房屋的受损情况,对最终的损失赔偿数额有了大致了解。
△透过窗户,法官向周某了解管道大致走向,及楼上房东对窗台改造的情况。
周某的房屋位于33层,而雨水管道位置位于外墙角落。为弄清管道走向,法官尝试着从阳台窗户向外观察,但却难以明确看到管道全貌。
△天台上,法官与物业公司代理人、工作人员一起查看水管布局走向。
为了更好更清楚地掌握这一关键信息,法官在当事人带领下,来到顶楼天台进行勘察。
△法官探出身子,观察并拍摄现场水管照片,作为资料留存。
管道走向实在复杂,即使上了天台,也要趴在围墙上将身体探出去,才能看得到管道及漏水处的外墙情况。法官小心翼翼地抓着围墙上生锈的铁栏杆,踩着围墙的凸起处,将身体探出去,认真地查看了管道和外墙的情况。
经过一系列勘察,法官得出推论:此次漏水一方面原因是雨水管道被水泥浆堵塞,导致雨水无法下落,反而向上倒灌,从管道接口处外溢落至34楼空调外机平台;另一方面是因为34楼的房东私改空调外机平台、外墙,导致平台水无法排除,通过未做防水层的墙体灌入家中后,渗入周某家中。
对于法官的勘察结论,各方当事人都表示中肯、愿意接受。同时,法官也现场组织大家对周某的损失进行了协商评估。
漏水原因找到了,房屋损失也基本确定了,周某的赔偿问题也能得到顺利解决。法官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如释重负地与各方握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