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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在小区楼道摆放杂物,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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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很多人觉得在住宅小区中

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点儿杂物或垃圾没什么

事实真是如此吗?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基本案情


孙某和王某系某高层小区邻居,因王某在门口及过道公共区域放置鞋柜、车子、箱子等杂物,孙某多次提出交涉,并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但王某仍未清理鞋柜等杂物。无奈之下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限期清理消防通道所有杂物,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并排除对孙某日常生活的妨碍。


法官了解案情后,充分向王某释法规、明利害,使其明确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最终,王某认识到利害关系,表示已经将鞋柜等杂物进行了清理,并当庭签署承诺书,今后不在公共区域堆放各种杂物。孙某撤回对王某的起诉,邻居二人当庭握手言和。



自家门口的楼道

真的就是自家的区域吗?


根据法律规定

社区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

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应在合理限度内恰当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包括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在社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不仅侵害业主共有权益

也可能违反消防法律法规


一旦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

楼道堵塞将会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且废弃杂物易引起火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如有侵占通道弃置垃圾等行为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有权请求行为人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楼内通道上摆放杂物

不仅会造成通道拥挤影响通行

也可能造成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

如因堆放的杂物造成他人损失

堆放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区楼道的环境治理

需要每个业主养成文明习惯

自觉守护楼道整洁

维护和谐的邻里环境


来源:中国普法、山东高法、青岛市崂山区法院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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