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
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栏目,带您一起回顾那些熠熠生辉的“小案”,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本期为您带来的是一起隐私权执行案。
因邻居在自家安装摄像头拍摄到袁大爷的私密空间,年过六旬的他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下,涉案摄像头被拆除、与袁大爷起居生活相关的影像资料被删除,曾经“剑拔弩张”的邻里终于握手言和。
邻居刘某出于安全考虑在其自建房二楼安装了摄像头,袁大爷发现摄像头可以拍摄到他家卧室、厕所等私密空间后,多次与刘某协商并报警,但均未得到彻底解决。四年多来,双方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无奈之下,袁大爷于2021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二审法院判决刘某“纠正摄像头朝向”。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2年1月,袁大爷向蔡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依法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谈话,通过了解,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存在争议,焦点是摄像头朝向的调整范围。袁大爷认为,该摄像头应当拆除。刘某认为,判决没有确定摄像头朝向调整的具体方向和角度,没有执行内容,不能强制执行。
经过研判,承办法官认为判决虽未明确调整摄像头朝向的具体方向或角度,但根据当事人合法权利保护的需求可以确定,朝向调整应以摄像头拍摄范围避开袁大爷隐私为限,调整后的拍摄范围既不能侵犯袁大爷隐私,也不能让摄像头完全丧失安保功能。经查看现场发现,因两家位置相邻,如果仅在平面上调整摄像头朝向无法避开对袁大爷卧室、厕所等私密空间的拍摄,如果垂直调整朝向,摄像头将失去安保功能。
面对僵局,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一方面,向双方普法释法,修复邻里关系;另一方面,向刘某强调其安装摄像头确实侵犯了袁大爷隐私,同时告知刘某拒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法官耐心劝导下,刘某最终自行拆除了摄像头,双方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