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心结、释法结
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这起案件历时4年,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办案过程较为复杂。按现有法律规定,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如果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延期缴纳违法所得决定书》是否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申请执行的正当理由。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当然属于正当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延期缴纳违法所得决定书》是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为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而采取的特殊措施,符合国家政策,也应当属于正当理由。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未逾期。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行政机关对国家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没有宣传到位,行政相对人对国家政策理解也不到位。因此,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障和行政决定的落地落实。着眼于实质性化解该案行政争议,我们专门成立了办案组,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监督申请人的实质诉求开展了扎实的调查核实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案情讨论,特别是通过公开听证为双方当事人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为当事人解心结、释法结,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助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分歧得以弥合,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充分理解和接受,并作出积极缴清剩余款项的承诺,最终取得了案结事了政和的办案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行政争议得到化解后,我们并未就此止步,而是针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释法说理不到位等情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避免行政争议的发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 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