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日,徐先生向江北网安部门报案称:其手机虚拟币钱包被盗,160多万个泰达币被人转走,同时怀疑自己的电脑被远程操控,发送给好友的聊天内容被人替换,导致又有398万个泰达币、100个以太币被骗走。经专业部门鉴定,损失达3800余万元。
因为虚拟币常会被黑灰产团伙用于“洗钱”,因此民警介入调查,并对被害人电脑开展分析取证,然后就发现了名为svchsot.exe的可疑恶意程序。进一步侦查后,警方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6月9日,专案组在前期谋划、周密部署后,奔赴广东廉江,一举抓获黑客盗币团伙成员苏某等6人,现场扣押涉案电脑9台、手机10部、远程服务器26台。
经查,嫌疑人苏某(男,28岁)等人,利用钓鱼网站或是发送伪装成社工文档的木马文件等方式,诱导用户下载木马程序,实现远程控制被害人电脑,非法获取他人电脑内的敏感文件,盗窃、诈骗虚拟币进行套现获利百余万元。
目前,该6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就报案人持有大额虚拟币的情况,公安部门已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关注。目前,相关侦查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中。
“请大家注意,在我国,虚拟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但个别人依旧盲目认为虚拟币具有升值空间并高价囤积。实际上,很多人其实并不真正了解虚拟币。一旦发生私钥或助记词泄露,就会被不法分子轻而易举盗窃,且无法追回。”办案民警说,2021年9月15日,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10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币交易操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严禁虚拟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