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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为让邻居“帮养老”,92岁独居老人卖掉唯一房产住进了养老院!怎料最后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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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7-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独居老人早年丧偶

膝下无儿无女

本想指望着信任的邻居

能给自己养老

没想到

对方却盯上了自己的卖房款

……



看完这个案例

有网友感到很气愤

支持法院的判决

认为邻居必须返还房款


但也有部分网友觉得

邻居照顾老太太

付出了时间精力

房款是老太太赠与的

不用返还


案情回顾

董老太今年已92岁高龄,与阎某是邻里关系。董老太膝下无儿女,2009年其丈夫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


阎某从2018年4月起主动接近董老太,向其示好并照顾她日常生活。在阎某的鼓动下,2018年6月,董老太将其名下唯一住房以人民币96万元价格出售,并将卖房所得钱款悉数交由阎某保管,约定随用随支。


2018年7月,阎某以董老太女儿的名义将董老太送至老年公寓,支付总计1年零4个月的养老费用。


在这之后,当董老太再次因需要生活费与阎某联系时,阎某一改往日的亲昵态度,不再向其提供任何生活所需钱款。


2019年10月,阎某更换联系方式,董老太和养老公寓均与其无法联系。随后,董老太向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阎某返还卖房所得钱款。



本期《说法》之《模拟法庭》

以还原案件审判现场的方式

通过情景演绎

来对本案进行法理分析




模拟法庭-情景演绎

(以下均为设计对白)


原告:


法官,我膝下无儿无女,老伴去世得早,我答应他只要把我的晚年安顿好,我就把房款给这个邻居保管,没想到他拿了我的钱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被告:


阿姨,当时是你情真意切求着我照顾你的,是你自己说没人指靠了让我安顿好你的,你的日常生活、进养老院,都是我垫的钱,卖房款是你赠与给我的,那是我应得的,我问心无愧!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将售房款交由被告保管并让其照顾晚年生活,协商有需要时返还。而被告收到案涉款项后,就将老人送进养老院,仅支付了1年4个月的费用便停止提供所需钱款,对方的行为明显涉嫌诈骗。现在要求原告返还案涉款项96万元。

被告代理人:


原告所述严重歪曲事实,当时原告许诺,被告只要将原告安顿好,便赠与被告案涉款项。被告将老人安顿好后,老人依照约定赠与了案涉款项,该款项所有权已转移。该赠与行为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原告代理人:


原、被告仅为邻居关系,案涉款项是原告出售其唯一住房所得的全部价款,如果只是把原告送进老人院就取得房款,这显然不符合一般的生活常识。

被告代理人:


请原告搞清楚,老人将涉案款项交予你,到底是保管还是赠与?原告虽年长,但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完全可以自行保管房款,甚至存入银行收取利息,完全没必要交由被告代为保管。因此,明显这房款是原告赠与给被告的。

原告代理人:


事实是原告是一位孤寡老人,而被告是其常年认识的邻居,被告正是利用老人需要关怀照顾的心理,长期嘘寒问暖,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老人的售房款。原告现因生活所需,向被告索要款项时却被无故拒绝,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审判长:


以照顾老人为幌子,行骗取钱财之事。被告未提供原告同意赠与的相关证据,且被告的关于赠与的主张也与生活经验法则不符,故本案不构成赠与关系。本院判决——被告继续占有原告款项无法律根据,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84万元。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精彩的情景还原

暂告一段落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

真实的案件审判现场


斗智斗勇无所遁

强制执行无处逃


经法院审理查明,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法院最终判决阎某向董女士返还8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在执行期间,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阎某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查询,但均未发现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并且阎某也不予配合。


西安碑林区法院执行局

对阎某(左一)宣读处罚决定书


阎某对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声称,已将董老太给付的96万余元用于旅游等挥霍消费,所剩无几,却无任何消费记录可证明对此,碑林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查。


经查发现,董女士将房款交给阎某保管后,阎某曾多次与第三人原某之间进行转账,其中一笔转账高达50万元。尽管阎某辩解称第三人已全部以现金形式进行归还,但却无相应证据证明。



最终,法院认定:

被执行人阎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碑林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阎某发出拒执风险告知书,并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阎某处以10万元罚款。


普法知多D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涉案房款,

你认为是赠与还是保管?
快来留言区分享你的看法吧!


来源: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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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7-2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贵州省贵阳市
阎有欺诈嫌疑。正规的做法,是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阎对老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在履行该协议的前提下,老人去世后再将房产赠与给阎。现在这样做,老人还没死,房子、钱都没了,怎么养老呢。阎明显心怀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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