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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又是这种“套路”!涉案2513万元,数百名老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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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

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龚某、韦某、苏某、熊某等4名被告人

先后利用龚某成立或参股的5家公司

以提供养生养老服务、发展会员

购买消费期权等为由

非法吸收203名老年人钱款

共计2513万


老人们的养老费

差点被骗得血本无归

……



跟着普法君一起来看看

案件的前因后果

👇👇👇


6月24日,柳北法院通过远程庭审集中宣判两起(同一犯罪事实)以投资养老项目获得高额回报为噱头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共计203名老人报案,涉案金额高达2513万元。

柳北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4年10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龚某先后利用其成立或参股的桂林颐和老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心之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心之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深圳鱼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鱼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提供养生养老服务、发展会员、购买消费期权等为由,以定期支付年利率8%-18%不等的现金高额消费券、返还租金补贴、消费卡补贴等名目返利,承诺到期还本为诱饵,通过聘请业务人员在老年群体流动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组织推介会、组织旅游参观等方式,诱导不特定老年人以支付养老公寓预订金、购买消费期权等形式向上述公司进行投资。



归集的资金绝大部分被用于支付返利及偿还本金、业务部门活动开支及相关人员提成,以及归还个人借款、资金周转等,仅有极少数部分资金实际用于投资养老项目,且投资的养老项目未实际建成。

绝大部分资金龚某不能说明实际用途;被告人韦某从2018年起,在明知龚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转款提供帮助;被告人熊某、苏某在2014年和2018年期间先后被任为公司总监,主管销售业务部门并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经核算,龚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吸纳203名报案参与人资金共计2513万元,以各种名目返还参与人资金共计204.9871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龚某、韦某否认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苏某、熊某对其犯罪事实基本予以认可,但认为自己并非主犯。


柳北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隐瞒个人真实财产状况、公司经营状况,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韦某明知龚某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仍为其提供资金流转等帮助,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苏某、熊某先后担任总监主管销售业务部门,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通过分发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向不特定老年人吸收存款,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悔罪等情形,法院最终判决,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龚某妻子韦某、公司业务总监苏某、熊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十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八万元和七万元。法院同时责令上述被告人退赔报案参与人经济损失。

被告人龚某、韦某当庭提出上诉。












一起擦亮眼睛

避免上当受骗


普法君给大家整理了

老年人防骗指南

一定要收藏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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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品型骗局

骗子以抽奖、免费旅游等噱头吸引老年人,以虚假体检报告等方式,谎称老年人患有疾病,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销售非法、质量不合格产品。


真相:犯罪分子经常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老年人不断地投入大量资金,而非真的向老年人出售保健品。他们推销的所谓“老年理疗品”“保健品”基本“毫无医疗价值”。

二、投资类骗局

1.“投资养老”骗局揭秘


骗子会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再告诉老人,他们有个“养老服务”的项目,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蓉等地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


真相: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PS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他们的钱包。

2.“以房养老”骗局揭秘

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类似话语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


真相:骗子会将老年人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少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3.“投资返利”骗局揭秘


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


真相: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的“占小便宜”心理,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三、免费赠送骗局

骗子以销售保健药品为幌子,租场地专门针对老年人授课,实施诈骗。他们通过免费赠送鸡蛋、水果还有小家电,每天都有数名的老人被吸引前去听课。当老人们被成功洗脑后,骗子又欺骗他们去买毫无用处的产品,每隔几天卖一次产品,但隔天都会如数返现,以此一步步引老年人上钩。随着骗子销售产品的价格逐步增加,老人们再也收不到购买产品的返现了。


真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只能是陷阱,这种免费赠送的骗局就是抓住了贪便宜与从众的部分老年人心理。

四、低价旅游骗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对于外出游玩的热情不断高涨,各大热门旅游景点经常能看到老年旅行团的身影。但也有不少黑心旅行社为老年旅游人悄悄“设套”。


真相:旅行社以如“800元云南五天四夜游”等低价游、免费游的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卖给老人们。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旅行社降低住宿、饮食标准,或将各种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

五、社保类骗局


1.谎称代办社保的骗局


真相:不法分子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社保,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


2.发放社保补贴或办理“优惠”参保缴费的骗局


真相: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要发放社保补贴或者办理社保“优惠”转档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3.谎称社保卡出现异常的骗局


真相:谎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须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4.谎称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了异地社保,社保卡涉嫌犯罪的骗局


真相:此类诈骗往往与冒充公检法相结合。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社保卡牵涉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受害人配合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声称帮转接公安机关或者让受害人拨打指定的“异地公安机关电话”,通过电话诱使受害人配合调查,将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警方提示





不要贪图小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出钱,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警惕上门推销:由于老年人独自在家时间居多,日常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陌生的人经常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再接待。


●保持警戒心理: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接近,以免上当受骗。另外,独自外出时不带贵重物品和首饰。


提高反诈意识: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公检法,提到钱(转款),第一时间是要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立即拨打110或96110进行求助;在此特别提醒公安民警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凡是通过电话、网络联系,要求配合办案的都是骗子。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广西反邪、南天一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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