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最近,海门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兄弟身份拍摄现金照片骗取朋友信任的诈骗案件。 张某与施某系好友关系,然而施某在2020年7月开始到2021年1月短短半年内,多次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的理由,先后在张某处骗取了29万余元用于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张某多次催款,但施某伪造其母亲杜某44万元的转账记录,谎称只要再帮他将其他个人债务全部还清,就将欠款一次性归还张某。张某信以为真,于是施某在无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于2021年2月至5月期间,一共前后150余次共骗取了32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期间,为了使张某相信其具有偿还能力,多次拍摄堆放大量现金的视频发给张某。综上,施某共骗取了张某人民币61万余元。 海门法院以被告人施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且继续追缴被告人施某犯罪违反所得六十一万余元发还被害人张某。 【法官说法】 交友不慎,人之不幸。该案中原告张某就因为一昧相信被告施某,被其三番五次的照片、花言巧语等方式骗取信任,利用“友谊”的旗号成功诈骗到了巨额财产。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也要及时三省吾友,做到亲君子,远小人,时刻保护好自己合法权益。 来源: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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