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性限制
1.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只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样可以被执行。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2.虚拟账户可被查封、冻结
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3.法院可网上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自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现在,执行法官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4.被执行人高消费通通被限制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各种高消费将被限制。假期想出游度假?想住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想给自己投高额保险购买理财产品?这些东西,想都别想!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更是难上加难!
5.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可强制执行
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躲避债务,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法院会综合分析房屋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负债情况及购房款的支付,认定案涉房屋所有权属后进行处置!
6.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房产也可执行
共同共有的房产并不能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即使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但存在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下,法院也能够依法评估拍卖夫妻共同的房产!
二、资格性限制
1.被执行人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
法院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非限制孩子权利。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自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现在,执行法官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炒股、买房、出境
2017年1月2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3.失信被执行人水陆空出行均受阻
不能买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买不了代步私家车,失信被执行人的水陆空出行都将受阻!
三、信用限制
1.被执行人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
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信用卡、酒店等场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2.法院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形式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全市法院大多已推出微信、微博、抖音等全媒体矩阵曝光老赖机制,对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精准推送,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四、强制措施
1.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第二款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2.失信被执行人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