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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航空公司售后回租飞机发动机,融资1500万后还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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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崇川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帮助被告赢得战略投资人商洽收购重组的空间,为企业摆脱困境顺利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9年4月,案涉航空公司跟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航空公司将两台飞机发动机等设备转让给原告,同时再向原告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回租设备,租期4年,原告向该公司提供了1500万元融资款,被告按期给付租金。另一被告飞机工程技术公司为该笔融资业务向原告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该航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公务航班的包机服务,因新冠疫情爆发,航空运输业受到较大冲击,营业额骤降,履约能力下降,自2021年6月该公司未能再如期支付租金。原告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租赁本息、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律师费,并要求就应收账款实现质权。

该案涉案标的高达2000余万元,考虑到被告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承办法官于劲松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尤其当知道被告处于有战略投资人商洽收购重组的关键时期,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于劲松没有因为审限结案压力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继续组织双方协商,缩小争议。

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原告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均做出了较大让步,不仅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并且确认如果被告按照调解协议足额还款,原告就放弃诉请中的400余万元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以及近20万元律师费,不仅为企业切实减轻了压力,而且为被告重组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崇川法院立足统筹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功能,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切切实实落在行动上,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崇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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