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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带着警察去“扫毒”、看地图发现问题牵出大案……这批硬核小学生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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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拿着“物证”直奔派出所

立功后被当全班面表扬

这份“六一”儿童节礼物

够硬核!



近日

湖北恩施5名小学生

放学后结伴来到沐抚派出所

手持“物证”

将一株疑似罂粟的植物

交到派出所民警手中


“警察叔叔

我们在上学路上发现了这个植物

好像是毒品(罂粟)!”



经过辨认比对

警方确认该植物就是罂粟

随后

民警们在小学生们的带领下

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在一条田埂小路旁的玉米地里

民警看到

几株罂粟植物隐秘而分散

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

经民警现场清点

共发现8株罂粟植物



“六一”儿童节前夕

民警专程前往学校

对这5名同学提出表扬

并给同学们上了

一堂生动的禁毒宣传教育课


“5名同学在上学路

发现毒品原植物罂粟

帮助民警及时铲除

消除了隐患

对他们提出表扬!”



无“毒”有偶

不久前

在浙江湖州

也有这样两位小学生

他们根据平日里学习的禁毒知识

成功分辨出一株已经结果的罂粟

并用自己的电话手表报警

带领民警将罂粟铲除



5月27日

警方来到小学生所在的学校

为慧眼识“株”的同学颁发奖状

并送上礼物以资鼓励



细心识别毒品

看地图察漏洞

……

可爱又机智

胆大又聪明的小朋友

越来越多

↓↓↓




小学生看地图发现不对劲

最高检等六部门都关注了



“这张浙江省地图

是不是不太对劲?

嘉绍大桥北面

为什么没有围垦区?”


此前

浙江嘉兴海盐县四年级

学生小新(化名)

细心发现地图存在问题


于是

小新的家长

向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反映了这个情况

该局立即将线索反映给公安机关

县公安局调查发现了

以王某为首的非法地图产销链条



近日

这起由中宣部版权局

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督办的

“10·12”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

嘉兴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

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

因犯侵犯著作权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获刑2年3个月至6年不等

并被处罚金共计248万元



网友:

希望小新不断刷新新知识!



少年智则国智
少年强则国强
这群机智少年的健康成长
离不开法律的呵护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





孩子在校园中被霸凌

如何追责?


校园霸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霸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霸凌行为人本人、监护人和学校。


如果霸凌行为人本人还未成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对方家长对其孩子对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家长一定要告诉孩子,如果遭受校园霸凌,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坦白。家长可与孩子一起收集事件证据,寻求相关机构、专业律师帮助,最大程度维护孩子合法权益。





孩子私自购买贵重物品

家长能否退货?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购买了与自己年龄、智力不相符合的物品,因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监护人可以选择退货。





到了入学年龄

家长能阻止孩子上学吗?


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显然,家长阻止适龄儿童上学受教育已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被家长暴力对待

孩子能报警吗?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要求监护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管教,不能实施家庭暴力。如果家长教育孩子的行为手段过激,可能构成家暴,孩子可以报警求助。


除了报警之外,孩子也可以通过向附近家庭暴力的管理机构,如共青团、妇联、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求助;可以向学校反映,由学校通过约谈等方式劝诫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还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此外,如果家暴行为对孩子造成了伤害,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家长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家长偷看孩子日记

违法吗?


家长偷看孩子日记,属于侵犯孩子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3条规定,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中国普法、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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