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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知产江湖修炼手册(一)| 你能成为武林盟主,笑到最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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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知产江湖修炼手册(第一回)



刀光剑影

侠骨柔肠

嬉笑怒骂

快意恩仇

江湖是独属于中国人的浪漫

你我年少时谁不曾有过一个江湖梦

来吧

让我来带你入梦……


游 戏 开 始

你是蓝鲸市无名镇鸭血汤派的三十二代嫡传弟子,为了继承先辈遗志,你苦心经营二十余年,终于练得一手制汤秘技,远近闻名。然而最近,你发现竟有多家店铺打着蓝鲸无名鸭血汤的名号经营,为了维护自家的金字招牌,你决定:

A
申请注册“鸭血汤”商品商标


选项A:“轻狂小儿,鸭血汤岂是一家所有?”武林盟主派人将您赶了出去,少侠请重新来过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B
申请注册“蓝鲸鸭血汤”商品商标


选项B:武林盟主知道此事不合规矩,断然拒绝了您的请求,少侠请重新来过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C
申请注册“蓝鲸无名镇鸭血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选项C:武林盟主大喜,直呼后生可畏,游戏继续。(进入世界线A)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D
申请注册“蓝鲸真味鸭血汤”商品商标


选项D:武林盟主接受了您的申请,游戏继续。(进入世界线B,此路线暂未开放,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  分割线  ————————





线

A



A1

武林盟主问道“不知贤侄隶属何门何派?为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答曰:

A
无门无派,我为经营自家小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选项A:武林盟主拒绝了您的请求,少侠请重新来过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因此,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主体应当为团体、协会等集体性组织,如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单一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不能作为集体商标的申请人。


B

我与无名镇各大商户成立蓝鲸无名镇鸭血汤协会,为保障我镇鸭血汤的质量与信誉,愿以协会之名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选项B:武林盟主面露异色,“少侠莫不是在玩笑?”,你仍固执己见,最终因为自己无法继续经营穷困一生,游戏结束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注册集体商标的组织可将集体商标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而注册证明商标的组织仅可允许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


C
我与无名镇各大商户成立蓝鲸无名镇鸭血汤协会,为保障我镇鸭血汤的质量与信誉,愿以协会之名申请注册集体商标


选项C:武林盟主欣然应允,游戏继续




————————  分割线  ————————








A2
你代表蓝鲸无名镇鸭血汤协会申请注册了集体商标,经过协会成员多年经营,“蓝鲸无名镇鸭血汤” 的名声愈发响亮。某日,远在千里之外的鹅城某家店主慕名而来,愿以重金换取使用集体商标经营鸭血汤的许可,你代表协会决定:
A
为了协会的未来发展,欣然允诺


选项A:江湖中人得知此事后,协会名声扫地,游戏结束。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理》第十七条规定,集体商标注册人的集体成员,在履行该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B

让鹅城店主加入协会,随后许可其使用集体商标



选项B:鹅城店主的鸭血汤制作工艺与无名镇的做法迥异,协会名声扫地,游戏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因此,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组织无权向特定区域外、商品不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商户许可使用该集体商标。


C

狠心拒绝



选项C:由于您严控产品品质,“蓝鲸无名镇鸭血汤”的名声更好了,游戏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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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蓝鲸无名镇鸭血汤协会名声大作,你在江湖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某日,你发现无名镇某家小店未经协会允许,擅自使用“蓝鲸无名镇鸭血汤”的名号经营,你决定:

A

立即起诉维权



选项A:官府驳回了您的诉讼请求。不久,江湖中流传出您妒贤嫉能的消息,您费劲功夫也未能挽回名声,郁郁而终。游戏结束,达成结局: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B

劝说其加入协会



选项B:店主欣然答应,审核通过后,蓝鲸无名镇鸭血汤协会的规模又壮大了。经过您数十年的苦心经营,“蓝鲸无名镇鸭血汤”享誉全国,您的故事也成为江湖上经久不衰的传奇。恭喜您达成结局:功成名就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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