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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父母分手后,不满2岁的孩子一定会由妈妈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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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2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

孩子的出生

往往意味着幸福与希望

但是

在父母感情破裂

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

孩子的抚养权该“何去何从”?



小法身边事






去年,王铁牛升级做爸爸了!但是现在的他,却烦恼不已。

事情是这样的,王铁牛在两年前认识了郝翠花,二人一见倾心,很快便坠入爱河。后来,郝翠花怀孕了。


王铁牛

5分钟前:

我要当爸爸啦!



在浪漫春天的见证下,二人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好景不长,郝翠花生下儿子王小牛后,因琐事与王铁牛争吵不断,最终分手。


分手后,郝翠花不愿抚养王小牛,“我的大好青春不能被这个孩子耽误!王铁牛,快把孩子带走!”


无奈之下,王铁牛将王小牛带走,二人共同生活至今。


过了段时间,郝翠花反悔,想要抚养王小牛,便将王铁牛诉至法院,要求由其抚养王小牛,王铁牛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


王铁牛

郝翠花完全不关心孩子的生活和成长,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抚养王小牛的意愿,未尽抚养义务,而且,郝翠花的家庭情况也不适宜直接抚养小牛。我不同意将小牛交给她抚养!小牛就应该由我来抚养,郝翠花需要支付抚养费!




小法请法官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王小牛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铁牛和郝翠花作为王小牛的生父母对王小牛均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现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虽然王小牛不满两周岁,但在王小牛满月后不久,郝翠花即要求王铁牛将孩子带走,郝翠花作为生母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王小牛由王铁牛抚养对其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裁判结果

非婚生子王小牛由王铁牛抚养,郝翠花每月给付王小牛抚养费1000元,至王小牛18周岁止。



小法对你说






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这种权利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应履行相应义务。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解决抚养纠纷。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关心孩子的成长,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可以禁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即使父母双方感情破裂,也请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在父母的爱和全社会的共同守护下,希望每一个孩子,都可以自由快乐地长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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