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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女主播与男粉丝“约会”,事后却愤然报警!警方一查竟然发现另有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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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3-2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今的网络直播风起云涌

看似工作轻松、来钱迅速

也吸引了不少女孩投身其中

2020年

就有这样一桩案件

曾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


案情回顾


小苑(化名)是某网络平台的女主播,男粉丝陈某对小苑的美色垂涎已久,称愿意花5万元,要求小苑陪他一晚。


事发当天,陈某开好房间等着,小苑也如期赴约。然而半小时后,小苑却给杭州市钱塘新区金沙湖派出所打来报警电话,称自己被人强奸了。



小苑告诉民警,自己是一名女主播,平时上的是夜班,凌晨5点才下播,对于经常被一些男粉丝“撩”,自己也是习以为常了。


起初,直播间里有一名男粉丝称对自己很感兴趣,愿意为她花3万元,小苑觉得男粉丝在开玩笑,一开始并没有理会。不过,男粉丝看似铁了心,开出了5万的价格。紧接着,小苑被男粉丝说动了。没想到,见面后,男粉丝强行和自己发生关系,然后离开了现场。


小苑向民警述说着自己的遭遇,却始终含糊其词。


民警查看了小苑与男粉丝陈某的手机对话信息,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民警在两人的聊天信息上看到,双方是谈好了价钱,陈某以5万元的价格让小苑陪自己一晚,还对小苑提了些要求,并给小苑转账了100元作为车费。


▲二人的聊天记录


事发时,两人以5万元的价格约好在某酒店房间见面。到达酒店后,小苑一直催促陈某转账,而陈某则以害怕小苑骗他为由一直推脱,并要求在发生关系之后,再转账给小苑。


当时,小苑心想,既然都已经来了,就同意了陈某的要求。没想到,之后陈某并没有给小苑转钱,而是以要去车上拿东西为由离开了酒店,随后还给小苑发来信息,邀请小苑吃早餐。


面对身材高大的陈某,小苑无可奈何,但心中又憋不下这口气。于是,小苑选择了报警。最终,小苑、陈某因涉嫌卖淫嫖娼,均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

事情一出

网友们议论纷纷

……


有网友认为,这只是诈骗,不算强奸:



也有网友表示,这属于寻衅滋事:


还有网友担心5万块钱的事:


>>>

情景演绎

(以下为设计对白↓)


女主持人:你之前答应给我的5万块,什么时候能给我?




男主持人:来日方长,以后再说呗。


女主持人: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当初要不是你说要给我5万块,我才不会答应你呢!我根本不是自愿的,我可以告你强奸!




男主持人:你别乱说,我可没强迫你!


黄律师:



在过程中,如果他没有强迫你,没有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让你违背自己的意志跟他发生关系的话,那其实是不构成强奸罪的。


而诈骗罪的话,它只能是针对财物,如果仅仅是骗色的话,也不构成诈骗罪。但是男粉丝跟主播之间如果以钱为前提发生关系的,存在金钱交易,则涉嫌嫖娼行为!



普法知多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属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接受行政处罚。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



对于此事,

你的看法是?
欢迎留言评论!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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