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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未取得电工证,身亡能否获得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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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某电力公司为其员工刘某投保了团体意外险,刘某在一次工作中触电身亡。刘某亲属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电力公司,现电力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80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刘某未取得电工证,对其身亡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该案委托给本人办理。
      电力公司认为,投保的险种是意外险,因此只要是意外伤害都是在理赔的范围之内。刘某是辅助人员,并不是电工,因此不属于违规操作,并且公司对其也进行了培训,其符合辅助人员的资格。
       本人认为,从事电力安装需要专业知识,并获取资格证书,这是生活常识且必须遵守,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避免本起事故。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仅仅上过两次培训课程就从事电力安装,导致触电并身亡,这种情形不属于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不属于意外伤害。
       考虑到刘某身亡的事实,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金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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