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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明明没去过那个地方,为啥有违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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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伪造个人信息从事货物运输

结果发生交通事故

真驾驶证持有人年审发现被套用

伪造证件一事东窗事发

……


伪造了显示自己头像、别人身份信息的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及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张家伟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扣分又罚款,真驾驶证持有人在年审时发现驾驶证被套用,该伪造证件一事东窗事发。2021年8月23日,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以张家伟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向广平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近日,法院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张家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伪造驾驶证件,驾驶车辆酿事故


张家伟是广平县某村人,羡慕身边驾驶大货车的朋友工资高,也想着把自己的驾驶证从C1增驾到A2,但是增证时间长且麻烦,于是他动起了歪心思。2018年初,他在路边看见一个小广告,上面写着“办证”,便拨通了电话咨询对方能否办理A2驾驶证,对方说“可以办理任何证件,但都是假证,要提供本人照片一张,费用是800元”,张家伟加上对方微信后将自己的照片发了过去。两天后,双方约定见面地点,对方将写着“张涛”名字、显示张家伟照片的驾驶证、身份证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交给了张家伟。


2018年6月28日晚上,张家伟在广平微信息平台上看见杨亮(化名)发了一条招货车司机的招工信息,便自称“张涛”给杨亮打了电话,询问车辆行驶路线和工资待遇。2018年7月,在确认了“张涛”具有A2驾驶证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后,杨亮与“张涛”开始了合作。


2018年8月11日,张家伟驾驶着杨亮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着沙河市纬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高速路口处向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翟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涛”负事故全部责任。张家伟向民警出示了伪造的驾驶证、身份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交付3个证件的复印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元、扣除3分的行政处罚。



无故被扣分又罚款,赴他乡寻真相


2018年8月14日,驾驶证件的真正持有人张涛去邯郸市车管所进行年审时,被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告知驾驶证存在罚款和扣分,不能通过审核。张涛申诉说“我的驾驶证就扣了3分,怎么不能审”,工作人员却说还有3分和200元的罚款,并把违章记录打印出来交给了张涛。张涛一看在沙河市被扣了3分、罚款200元,但是他从来没有去过沙河市,怎么会在那里出现扣分和罚款?


带着疑问,张涛到了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诉自己的驾驶证并未出借给任何人,且自己一直在山西省太原市驾驶大货车从事货物运输行业,从未到过沙河市,希望交警部门能够重新调查。2018年8月16日,张涛向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诉,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调查并撤销扣分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真相浮出水面,牵出案中案


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当事人张涛的申诉,经过调查发现,张涛的驾驶证被套用了,事故当事人“张涛”实际姓名为张家伟。2018年10月26日,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经过调查对事故作出重新认定:张家伟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因素,张家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因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张家伟的驾驶证属于伪造,出具了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张家伟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12万元的损失只能由车主杨亮承担,而自从伪造一事案发后杨亮始终无法联系到张家伟。2019年2月26日,杨亮将张家伟涉嫌伪造身份证件一事报案至广平县公安局,广平县公安局经过初查于次日立案侦查。2021年4月29日,张家伟到广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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