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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女子拒绝下班后应酬被辞退,公司:行政工作就要搞好接待!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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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

重庆一女子

因下班后拒绝应酬被公司辞退

此事引发大家的关注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2月14日,重庆的小刘入职了一家公司,成为行政人事专员,主要工作是处理一些日常的行政事务和人事事务,其中包括日常的接待工作。


2月28日下午,公司负责人要求小刘下班后一起去宴请客户。小刘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不包括下班以后还要去宴请接待客户,因此拒绝了。












没想到

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

辞退了她

还更换了公司大门密码

让她无法正常上班

入职半个月来的工资报酬

也没有支付



在小刘提供的一段手机录音里

公司负责人表示

做行政类的就应该搞好接待工作

包括倒茶倒水、结账、倒酒这些

小刘应该服从安排



公司负责人还表示

试用期内

公司和劳动者双方

有互相考察、互相选择的权利

辞退小刘

也是公司的正当权利

只要小刘在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的表格上签字

就会立即结算这半个月的工资



小刘表示

表格中说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

她不能认可

因此不愿签字

她同时提出了额外的赔偿诉求

公司方面表示不予认可



对此,律师认为:

下班时间、工作场所之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不管小刘是否愿意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公司都应该足额支付相应的工资和报酬。


目前

小刘已经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投诉了这一情况



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

对于不合理的加班应该拒绝

↓↓↓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了无奈

建议录用前提前告知工作内容

↓↓↓


你觉得员工在下班后拒绝应酬

是“不服从工作安排”吗?

一起评论区聊聊吧!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新闻坊、东方网等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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