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地问一句
@有娃的人
你休到育儿假了吗?
企业不批准怎么办?
近期
多地网友反映
育儿假政策出台后
申请休假出现困难
1月18日,北京某公司员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称,自己于去年8月生育一子,北京公布育儿假政策后,其向公司咨询是否可休假,公司称暂不执行规定,未予准假。
去年11月26日,北京通过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另据媒体报道,截至2021年底,23个省份已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各地在条例中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22个省份产假延长到158天及以上,此外,均设立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
在广东深圳,有人表示,职工在申请育儿假时,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等有关部门发文。
上海一名网友则提到,企业为员工申请育儿假设置了门槛。比如,申请需提早4周,且需证明家里无人带小孩。此外单位解释,育儿假企业可以执行,但非必须执行。
现实中,即使一些单位已设置好育儿假流程,但为了工作考核,一些员工也不敢休。
育儿假不能休,怎么办?目前,北京、浙江等地均对相关问题反映提供了解决办法。
比如,杭州市卫健委近日回应网友时表示,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当日即生效,无需红头文件确认;如单位拒绝执行,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在回复一位网友时则称,已向被反映公司做出督办,单位回应正在修改完善休假制度,会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不过,也有不少回复表示,“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将尽快研究制定”。
△各地网友反映育儿假执行问题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点对点的督办也许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从长远看还是有些被动。”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兰兰认为,从结果看,部门督办强制性欠缺,是否有配套处罚措施还不明确,从效率看,如需“督办”的企业太多,主管部门的工作压力也会大大增加。
在律师看来,保障育儿假的落实,首先需要主管部门落实执行的细节。“比如赋予育儿假一定的强制性,确保对员工、企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引导。”
同时,政策宣导、配套的扶持补贴也需跟上,减轻企业压力,也提高企业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如何分担?
广东:将尽快研究制定执行细则
有网民1月30日在人民网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留言,希望督促企业落实“育儿假”,其称,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第一个孩子是在2021年10月份出生的,证件齐全,完全符合请“育儿假”的条件。但是,向公司申请时,得到的回复是要等具体政策下来再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8日回复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1日公布施行。条例中关于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等假期的具体执行细则、假期用工成本如何分担等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积极会同人大立法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尽快研究制定。
关于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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