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冬奥会开幕 吉祥物“冰墩墩” 一跃成为冬奥“顶流” 其周边产品火速售罄
一“墩”难求
“冰墩墩”这么可爱
为什么不能说话? 这可就涉及到法律知识啦!
根据国际奥组委的规则,吉祥物不能有性别的差异,如果发出声音就很容易分辨性别,所以北京冬奥组委在与制片方签订协议时,就把“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形象时不能说话且应当性别中立”条款写进去。
同样,在制作冬奥会宣传片和拍摄冬奥会相关的电影视频时,如果出现“冰墩墩”和“雪容融”的形象,一般来讲都是不能说话的。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就相当于把国际奥委会的规则转成合同条款的约束。
冬奥会场馆中,不管是电梯还是插线板,商标都会被遮盖。这是因为冬奥期间,北京奥组委和场馆业主约定独家使用期。在这个时间阶段内,场馆只能由北京冬奥组委独家使用,还必须满足国际奥委会清洁场馆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不能出现任何商业的商标或者品牌。
“清洁场馆”是指在商业宣传,包括宗教、政治、种族性等宣传方面的“清洁”。其本质是对场馆及其特定区域在特定时间内商业展示的一种限制性政策,其目的是确保在奥运会中体育高于任何商业活动,保护奥运会的纯洁性与完整性,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独特价值。
观众在奥运赛场等重要场馆中有组织地、大规模地挥舞某商业品牌的旗帜或者横幅,统一穿着某品牌的服装等行为,均有可能构成隐性营销。除此之外,借“祝福冬奥”等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等行为,也可能构成隐性营销。
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增加了反隐性营销行为的相关内容,规定除了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外,“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也就是说,隐性营销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两天“冰墩墩”彻底火了,不仅网上发售秒光,线下门店更是排了几百米长队。但就算买不到“冰墩墩”,也不能盗版,否则不仅侵犯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还有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经许可的合法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限量版金色冰墩墩 在冬奥领奖台上和奖牌一起发放
冬奥会上 一大批国内外运动员 努力拼搏,超越自我
而另一边 中国女足上演绝地逆转 时隔十六年再夺亚洲杯冠军 致敬!祝贺!
祝所有运动员 稳定发挥,赛出好成绩!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国新闻网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