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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女子“被死亡”,丈夫骗领11万!死亡证明、病危通知……网上一两百元就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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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120元一张“火化证明”

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

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

更是按张收费

一两百元搞定

甚至有卖家表示

“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

……

如此令人不寒而栗的情节

却在网购世界中真实上演


图为伪造的病危通知书



“死亡证明”也能“私人订制”

有商家一上午接到40多单


在某电商平台上,“死亡证明”“病危通知”等伪造的重要文书正在隐秘销售。但目前在多个电商平台以“死亡证明”为关键词检索,并未找到相关店铺,若更换为“证明”“病历”等关键词后,马上出现了很多相关店铺。


媒体记者随机联系了其中9家店铺,询问客服是否能开“死亡证明”,有2家店铺明确表示做不了,另有7家表示可以办理相关“证明”。有客服隐晦地表示“想要的证明我们这里都有”,并发来微信号,暗示让记者添加微信“私聊”。



一家店铺客服称,能根据需求定制“死亡证明”,只需提供姓名、民族、死亡原因等信息,发来的两个模板上落款分别为某医疗机构和某地派出所,“不盖章的280元一份,按需求定制印章需要加100元。”



“证明”的真实度如何?会不会被识破?面对记者的疑惑,有商家表示,现在大部分都是通过刻章而不是PS,制作得非常真实,只要不用于司法鉴定即可,“我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做这行三四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被查出来的事情”。商家制作完成后,还拍照发给记者确认,并表示可以邮寄到家。



除了“死亡证明”,其他重要文书也在销售范围之内。其中一家店铺表示,可以制作全国各类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只要提供患者身份、就医医院等信息,即可获得“病危通知书”,“还可以一并出具住院证明、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一条龙套餐’,价格在800元至4000元不等。”记者随后联系了商家提供的模板上的一家医院,院方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院外提供的各类证明均是假的。


甚至有商家表示,全国各地的“火化证明”也都能够提供,一份仅需120元。商家自称自家的优势就在于“章子是现刻、现盖的,比其他家都要真实”。当记者询问能否用于银行或公安系统证明时,商家回应说,“这个有风险。”


多家店铺均表示“生意还不错”,其中一家店铺说,仅一个上午就接到了40多单。


图为伪造病历



伪造证明“用途广泛”


商家代开的伪造证明虽然样式五花八门,甚至连基本信息都不完整,却依旧“用途广泛”。


骗取同情和网上筹款。一位商家告诉记者,拿着“病危通知书”去网上“骗点筹款”,根本不会被发现。经记者调查发现,利用网络销售假证骗取钱款的情况的确存在。


此前,重庆一女子就通过某互联网平台,伪造白血病诊断证明和两个孩子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炮制“丈夫、子女相继去世,自己又患白血病晚期”的“经历”,利用伪造材料在某网络服务平台上发起网络筹款,不到一年时间骗取了9万余元。


骗保,甚至骗取继承权。记者调查发现,此前有人从中介处购买伪造的父母死亡证明等证件,将父母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又以510万元进行二次抵押获取不正当利益。


甚至有女子明明还在上班,却成社保局“死亡人员”,原因是其丈夫通过伪造死亡证明等材料,取走了该女子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11万余元。


此前,有地方也出现一男子将健在父亲变为“亡父”,在提供了死亡证明、土葬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的材料后,申请获得死亡赔偿金8万余元,后经查证该男子父亲还健在,之前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系伪造。


受访专家认为,在骗保、骗取继承权、私人纠纷等事件中,普通民众很难鉴别文书的真假,伪造文书者很可能骗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逃避相关责任,性质十分恶劣。


逃避法律责任。2020年底,一男子为逃避刑罚给自己办死亡证明,最终数罪并罚获刑12年的新闻,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案件中的男子骗取他人钱财192万元后被查处,在看到办假证的广告后,决定从网上购买伪造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从而达到人死案销,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该男子在开庭前向法院寄去了伪造的“死亡证明”等文件,最终被法官明察识辨。


2021年,广东一女子也伪造“死亡证明”逃避刑罚11年终落网,该女子在入狱服刑期间,通过保外就医、伪造死亡证明逃避刑罚,被发现后一直下落不明,警方历经11年的侦查,在去年8月将其抓获。


倒逼平台“守土有责”

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

“如果有的平台信息审核能力不足或把关不严,很容易造成假证行骗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吴国邦说。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等专家认为,通过网络买卖伪造的“死亡证明”等重要文书,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助长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可测的风险,应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


吴国邦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文书信息管理系统,各类文书名称、制式,因时间、行业、地区、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文书真伪的鉴别难度较大,一般只能由文书主体单位确认或通过司法鉴定完成。“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强监督,从源头上治理制假、售假。”


胡钢认为,从假文书网购之便捷,可见目前造假成本的低廉,以及背后“灰产链条”的成熟。


专家提醒,商家可能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买家购置假文书的行为本身涉嫌购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如以假文书实施不法行为并造成侵害后果,轻则承担民事欺诈责任,重则应同时承担诈骗罪的刑事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露头就打的同时,应顺藤摸瓜依法查处相关卖家和买家,提高买卖“死亡证明”等伪造文书的违法成本,让相关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此外,吴国邦等人认为,倒逼平台“守土有责”才能对此类问题形成长效、动态监管。为避免打击治理后,不法商家换个“马甲”卷土重来,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甄别,做到违规行为动态监测,对专门从事违法行为的平台则要坚决打击和取缔。


在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的同时,个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掉进“假文书”的陷阱。


对于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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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普法综合自人民网、新华每日电讯、上海法治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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