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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要整改了!微信扫码点餐将有重大变化,禁止强制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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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当下,小小的二维码重构餐饮消费中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由此带来的餐饮服务质量下降、消费群体歧视、个人信息泄露、强制关注公众号等问题接踵而至。


今年4月

上海市消保委已经多次呼吁

“餐厅应该不收集或者

尽可能少收集消费者的信息”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


中消协指出,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本来是既可以扫码点餐也可以人工点餐的选择项,如今却变成了变相“强制”扫码点餐。更让人不安的是,扫码点餐背后还暗藏着强制关注和信息收割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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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扫码点餐应以不获取或尽量少获取消费者信息为前提,餐厅应同时提供人工点餐选择。


近日

腾讯公司向开发者推送了

关于自查

“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

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平台提醒开发者自查是否存在“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为用户提供良好的点餐体验。平台将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对此类问题进行核查,违规的公众号将被限制扫二维码打开公众号能力。



对于扫码点餐

强制关注公众号

很多网友也是很有意见



律师:

涉嫌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就此,有律师就曾表示,商家的行为是一种“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交易行为,有关要求涉嫌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希望得到消费者的关注和消费,但前提必须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做到人性化服务。点餐时,应该让消费者自由选择。有的消费者不怎么会玩微信甚至没有微信,有的消费者不想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如果非要通过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点菜,那么双方可能会闹得不愉快,甚至就不消费了。有的消费者即使当时‘被迫’关注了商家微信公众号,消费过后可能会立即取消关注,甚至以后再也不去消费了,还可能会有其他诸多不利影响,那么商家的初衷并没能达到,得不偿失。”


你是否也曾遇到过

需要扫码关注公众号

才能点餐的情况?

欢迎留言!


来源上海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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