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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40分钟直播搭讪七八位女孩,甚至骚扰、跟拍、偷拍……此类户外直播或已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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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4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前面小姐姐挺好看的,

过去认识一下!”


“看你挺吸引人的,
想过来打个招呼。”


“美女,拍个街拍吗?”

……


听着耳熟吗?这是户外搭讪主播的“经典”开场白。


现在,一种户外搭讪的网络直播以及相关短视频内容,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大网络平台。


在这类视频的拍摄过程中,主播会在街头和途经的路人搭讪。许多路人会在不同意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播拍摄,成为视频中的素材。


骚扰、偷拍 对陌生人评头论足


在北京某商业区,一位网络主播正和路人搭讪。他搭讪的全过程被视频平台全程直播。在被路人拒绝后,该主播依然尾随在路人身后,一边拍摄,一边对路人的外貌衣着进行点评。



直播中,主播通常选择繁华的商业街区或旅游景点,对路人进行追拍、搭讪。



明知对方还未成年,这位主播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甚至在搭讪过程中进行肢体接触。



而这位主播,则以“为网友相亲”为噱头,跑遍全国各地搭讪异性。



直播开播40分钟的时间,该主播已经搭讪了七八位女孩。

在户外搭讪类的直播及短视频的拍摄过程中,一旦被主播的镜头对准,不论是否同意,路人被搭讪后的真实反应都已经被记录下来,供直播间内网友们“围观”。有时,主播们甚至还会偷拍路人。


日前,一位女性博主就发布了一段视频,讲述了自己被偷拍的经历。



某网络博主:前两天我和朋友去上海新天地附近逛街,然后我们停在路边拍照聊天,这时候上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的,要加我的微信,我明确拒绝了他。接下来,我以为事情就结束了,没想到我收到了一些粉丝提醒,他一共将搭讪我的视频进行了两条剪辑,发布在他的两个不同的账号,可是他凭什么偷拍我?!


很多网友看了

都觉得非常愤怒!


部分户外直播

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构成违法!


恋爱题材一直很火

很多恋爱题材的帖子、视频

受到大量关注

这个题材没问题

但不经允许拍摄、发布

甚至骚扰他人

则涉嫌违法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表示:

像上述这些,在户外对陌生路人进行语言、肢体骚扰,跟拍甚至偷拍,并在没有经过对方允许,甚至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对方的视频放到网络上等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不同情形,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拍摄者在拍摄时,不能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把路人的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不得暴露路人的隐私。



近年来

有关户外主播

偷拍、搭讪骚扰路人

引发案件纠纷的情况

时有发生

2019年7月,安徽合肥一名女主播为了引起关注,试图通过“骚扰”路人的方式吸粉。该女主播最终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8天。


2020年9月,某网络男主播在街头直播搭讪,向多名女子求吻,甚至尾随一名醉酒女子而遭到网友举报。随后,平台将其账号永久封禁,并上报互联网主播黑名单。



专家说法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有一些户外主播甚至可能会构成性骚扰,比如说他对一些女性有身体上的触摸等不尊重行为,这个在《民法典》里也是明令禁止的。



北京京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延虎:《民法典》明确提出了对生活安宁权的保护,不管是我们的物理生活空间,还是心理、精神的安宁,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


为求流量

主播无视规则

平台给予纵容


经调查发现

很多网络视频平台

对户外直播行为

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为了追求流量

部分主播无视规定

而平台也给予纵容



在各平台对户外直播行为的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了严禁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对路人进行言语、肢体骚扰等行为。然而,部分主播却无视规定。


在流量的驱动下,部分平台对户外搭讪式直播及短视频中的不良内容,也并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网络直播行业内部人士王宇:平台扶持主播就类似于公司扶持业务员,平台也希望出现各种各样优秀业绩的销售员工,收礼物是有分成的,所以平台不会太绝对地杜绝。


某互动直播平台上,一位户外直播板块的男主播,因每晚直播自己在不同场合与不同异性搭讪的情形,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收获了百万粉丝。


有些直播平台单独设有“户外搭讪”这个类别;还会在搜索时跳出“街头撩妹真实搭讪”“户外撩妹祖师爷”等关键词,引导用户观看。



前面提到的

被偷拍的女博主表示

她向平台举报

发布偷拍视频的账号后

该号被封禁


但该团队还拥有

另外两个账号

每天仍然在发布着

搭讪女路人的视频


她与支持她的网友

对另外两个账号

进行了多次反复举报

却始终不成功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谢永江:这类不良信息和违法信息在平台上的广泛存在,说明网络平台没有尽到主体责任,放任不良信息和违法信息的传播,上到热搜、排行榜,它属于主动地将信息呈现。深层次来讲,这些信息的传播跟平台的利益存在一定关联。 


这是违法!

必要时可原地报警


专家指出,户外直播的主播在拍摄过程中,未经他人允许,不能把路人的具体模样拍到视频里。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要将被拍摄者脸部及可识别的标记去掉。坚决不能悄悄跟拍、偷拍。



如果发现被人偷拍或跟拍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点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到别人已经明确拍摄你了,如果你认为他拍摄的内容有可能会被传到网上,可以拒绝拍摄。哪怕他不传到网上,对着你本人来拍,这是一个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违反了人和人之间交往的安全距离。


按法律来讲,这种拍摄对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包括有可能涉及的名誉权都会造成损害,所以当然有权利拒绝拍摄,而且把拍摄东西立即删掉。


如果是直播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直播平台的管理规定,要求平台暂停这段直播,把它删掉。在公开场合对人进行这种骚扰,实际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骚扰很过分的话,可以直接原地报警,由警方处理比较好。



乱象频出

平台应当担责


以低俗、粗俗等举动博人眼球、换取流量,这种直播方式已经完全越界,不仅污染了网络空间,对于线下的普通人的生活,也是一种直接的骚扰。整治户外直播乱象,不能仅靠线下的执法力量,还要靠平台治理。


正如专家说的,平台承担主体责任,必须把好关口,不能让低俗行为在线上传播;另一方面,要利用大数据手段及时甄别低俗直播,一旦发现,就要通过屏蔽、降权、下线甚至封号等手段及时制止。从源头上把控,让这些网红主播无利可图,他们自然也就消停了。


对于此种直播乱象

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新闻、央视财经、央视网、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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