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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非法获取明星航班信息,这俩“粉丝”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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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喜欢一个明星
大部分人会理性追星
而有些“粉丝”却不满足
不仅用非法手段获取明星隐私
还借此售卖散播

引发恶劣影响




侵犯明星隐私 粉丝获刑




今年6月,首都机场公安局民警发现有“粉丝”在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聚集尾随跟拍某明星乘机,对机场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经查,“粉丝”刘某某、王某某不仅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隐私的行为,同时还非法获取100余条明星身份及乘坐航班信息,并将部分信息在“粉丝”微信群中转发。首都机场公安局对二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朝阳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某、王某某分别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明星信息从哪儿来



目前,粉丝们获知明星航班出行的信息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粉丝后援会提供的“官方消息”;追星软件上显示的明星最近行程和活动安排;还有就是屡屡引发热议的购买行程。

有的卖家甚至表示,如果想长期追星,可以购买明星身份证、护照号等,此外还能帮办理刷关(即先买全价机票再退票)的业务。


网友兜售大批明星的航班信息



法律规定




泄露、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可能会给民航运行和旅客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根据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泄露、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非法获取明星航班信息,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涉嫌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根据刑法,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追星应有度




非法获取明星航班信息并散播,不仅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更可能引发代拍、值机、机闹、尾随等一系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追星归追星,无论粉丝的热情有多么高涨,能够获取的利益有多么可观,都应以遵守法律为底线。人人都应该守住这条红线,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理性追星,文明追星,不要把追星当作违法犯罪的借口!


来源:央视网、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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