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今年40岁,在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打工,月入3000元左右,长期有购买彩票的习惯,与投注站老板王某相熟。
王某夫妇二人在西安市鄠邑区国土资源局鄂邑分局东侧共同经营一家中国体育彩票站。
2019年7月17日下午1点,他人在王某处购买自选彩票,因王某未按要求出票,于是多出了一张五注价值10元彩票。17时25分,姚先生向王某发送20元微信红包,并注明“机选大乐透10”,王某将该彩票和一张机选五注彩票照片一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姚先生。
▲投注站老板发给姚先生的彩票及姚先生的转账截屏。图为当事人提供。
当晚,开奖后,该彩票中奖。当时,姚先生正和朋友在吃饭,看见开奖信息,发现自己中了这期彩票一注1000万元和一注1万元的奖金。
姚先生向王某索要彩票时,王某称,因自己失误将他人彩票错发给姚先生。次日,姚先生到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查明彩票出票时间与自己购买彩票时间不一致。
经协商,王某赔偿姚先生精神损失15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王某给付7万元,余款8万元向姚先生出具借条。
协商刚一周的7月24日,姚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那期彩票大奖的报道,共两个大奖,1000万元和1800万元。
▲涉事投注站一日出了两张巨奖彩票,当地媒体的关于不是一个人中了两个大奖的报道,这让姚先生起了疑心。
姚先生说,他清晰记得,当时投注站老板对他说,两个大奖1800万元和1000万元是同一人购买的。而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只有1800万元被领走。
“为何得奖者只领了1800万元,没领1000万元的那一个?”姚先生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再次找到投注站老板理论,投注站老板气愤地说,他当时根本没说这话。
随后,姚先生将投注站老板及家人、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中奖彩票归姚先生所有。
令姚先生都没想到的是,起诉后的第二天,那张1001万元的中奖彩票便被人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走。
姚先生称,领取涉案彩票奖金801万元的高某,其实就是王某的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