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一些主播、网红在直播或者短视频中,声称会理石榴滞销、卖不出去。在一段短视频中,一名80多岁的老大爷头发花白,步履蹒跚地挑着两桶水,画面配文写道:“很多石榴都烂了,不如烂在地里当肥料了。”画面中,地上有一些裂开的石榴,同时配上了一段悲伤带着哭腔的声音。
当地的网友及果农看到视频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视频中的老人确实存在,但是短视频中的画面、声音是拼凑制作的,老人也没有说过视频中的话,文字上的表述与事实不符,涉嫌发布一些虚假信息,扰乱了正常石榴市场的销售秩序。
联合执法组将涉嫌卖惨带货的视频账户和ID发送给某短视频平台,对5个严重违规的账号进行了永久封禁和永久关闭电商权限的处理,对18个违规账号进行了扣除信用分处理。而凉山州五部门也联合印发《凉山州网络市场“卖惨”营销等虚假助农信息专项整治方案》,对名为助农销售,实则利用同情心的“套路”带货,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专项联合整治。
主播在直播间编造婆媳矛盾、出轨、破产、未成年寻母等故事,演绎调解家庭矛盾、情感纠纷、私人变故等夸张情节,以此诱导其购买直播间内售卖商品。如:“让我们伸出援手,帮帮这对失散二十年的母女重聚,您每购买一支手镯就是在为他们的团圆尽一份力。”
主播在直播间编造明显不符合常识的离奇剧情,博取关注,诱导用户购买商品。如:“刚出生就会叫爸爸妈妈”,“89岁奶奶生了8斤重儿子”,“丈夫去世6年,打工途中又相逢。”
主播在直播间上演团队矛盾、债务纠纷等情节增加降价戏码,以此夸大商品价格优势,期间常出现叫喊、争吵、摔东西甚至肢体冲突等过激表现。如:“xxx孩子已经连学费都交不起了,今天帮他讨债,已经把欠债工厂老板堵在仓库里,原价3999的戒指现在降价到99,先拍先得!”
此类”卖惨带货”只是道德问题吗?不,它涉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几年,短视频给扶农助农带来了新的可能。特别是疫情期间,短视频直播带货拓宽了农产品销路。相比之下,演出来的“卖惨带货”,有如害群之马,给发布平台甚至整个营商环境、相关产业的伤害都不可逆。
带货营销远不止“卖惨”这一条路。“卖惨带货”是饮鸩止渴,无法长久。只有对消费者负责,诚信经营,才会让消费者在“买他”过后不会“踩他”。 来源: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红星新闻、中国青年报、成都商报、广州日报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