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65|回复: 0

[普法说案] 密室逃脱欢乐多,法律问题逃不脱!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1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年来

密室逃脱逐渐风靡

恐怖主题尤甚


密闭的空间

紧张的氛围

玩的就是快乐和刺激



有的全身使劲,奋力“驱鬼”

▼▼▼


有的反客为主,把NPC吓退

▼▼▼


还有的正气凛然,不忘押韵

▼▼▼


密室逃脱无疑是好玩的

但你知道吗?

它背后的隐患可不少哦!


2020年10月,成都一家密室逃脱店要求女玩家脱衣喝酒,并称只是营造氛围。


2021年,广州男子玩密室逃脱受伤,与店家陷赔偿纠纷。


2021年9月,因安全隐患,上海11家剧本杀密室逃脱停业整顿。











法律分析

近年来,密室逃脱游戏中意外事故频发。有些密室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有些游戏设置过于惊悚或危险,以至于玩家被吓到昏厥、住院,甚至遭受严重人身损害。


在打卡密室游戏的同时,这些法律问题你得了解!

01

如果玩家在密室逃脱中受伤

责任谁来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确认密室经营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在于审查游戏的经营者以及场所的管理人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设施设备以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以及是否尽到勤勉、谨慎的通知、警示和指引义务,以提示消费者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密室逃脱游戏中,如果因同伴的行为造成玩家受伤,同伴或其他玩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游戏商家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在众多涉及密室逃脱游戏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及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并非百分百都支持了受伤的玩家。有的玩家在游戏中,采用危险性动作嬉戏,造成身体受伤,法院会按照具体情景酌情划分责任比例。



02

如果商家因

签订过《免责协议》拒绝赔偿

玩家是否只能吃“哑巴亏”?

首先,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系法定义务,并不能通过玩家的声明或承诺,或者签署具有相同效果的《免责协议》等文件来免除。


其次,《免责协议》一般是商家为了重复使用提前拟定和准备好的,在游戏开始前要求玩家签署,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可能会被认定是“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玩家可依法要求商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3

真人NPC要求玩家

做出不雅行为换取游戏线索

是否合法?

无论是游戏工作人员自发的行为,还是游戏剧本设计本身就涉及“色情”情节与元素,这种“脱衣服”“完成不雅动作”的要求都超出了正常游戏逻辑,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也就是说,玩家可以直接要求游戏商家承担责任。


如果玩家遇到的是工作人员自发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工作人员已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玩家可以报警,侵权人应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果是游戏剧本本身设计就涉及“色情”情节与元素,那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游戏商家可能涉嫌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参与剧本创作、扮演NPC的工作人员也都可能会被一并追究法律责任。



04

不经消防安全检查

密室逃脱商家可以营业吗?


密室逃脱场属于娱乐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真人密室逃脱游戏的公司,除了要办理餐饮娱乐业的营业许可证外,还要在公安、消防备案。密室逃脱游戏一般布置有大量的密闭空间,所以消防安全是开展经营活动的最基本要求。


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规定,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消防不及格可能会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密室逃脱游戏经营场所因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而被查封、整改,但商家却擅自营业,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依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处罚。



密室逃脱
确实给许多人的生活
增加了一味佐料

但风靡之下
商家也应该做好各方面管理
打造放心舒心游戏体验
让玩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感受挑战与刺激



你玩过密室逃脱吗?

有什么有趣的经历?

欢迎和我们分享你的故事!



来源: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苏州日报、上海市消保委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2-22 21:56 , Processed in 0.250872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