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对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意愿。本案中的女孩小王已年满8周岁,承办法官决定在一审判决前询问一下孩子的意愿。为不耽误小王的课业,法官将见面安排在晚上。
到那天晚上,王先生准时将女儿接到法庭,法官让王先生先行回避,然后开始了询问。
法官从“有没有吃饭”开始,一直聊到“参观”法院大楼的感受,接着聊到小王的兴趣爱好,最后,法官逐步将话题引到小王与父母相处上。
承办法官有着多年审理家事纠纷的工作经验,洞悉父母离婚会给小孩子带来哪些影响。“有些打击可能会给孩子带来跟随他一辈子的阴影,猛然把这么重大的事情告诉她,她可能一时间无法接受,所以我们要缓缓说,以一种更容易接受的方式说给她听,让她明白不论父母未来是否一起生活,她永远是那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宝贝。”法官解释说。
“你爸爸和妈妈有些矛盾,想请法院帮他们解决一下,你觉得他们之间是什么问题呢?”法官问小王。
“妈妈脾气急了点,爸爸脾气好一点的,以前他们吵架后过段时间就和好了……”言语间,小王其实知道爸爸妈妈是想要分开了。
“其实爸爸妈妈都特别爱你,都想跟你一起生活,但如果爸爸妈妈因为一些原因可能要暂时分开生活一段时间,需要有一方主要负责照顾你的学习和生活,你想选择谁呢?”法官小心询问到。
“爸爸会带我出去玩、报培训班,还会问我想不想上培训班,我想上就报。妈妈很忙,没有爸爸照顾我多,我还是习惯跟爸爸。”小王低着头说。
末了,法官问小王:“你还有没有想要跟父母讲的话?”
小王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说:“我觉得妈妈脾气急躁了点,希望妈妈不要太急了,以后要开心一点,也希望爸爸天天开心一点。”
“那以后你也可以帮爸爸妈妈做点家务,多做一些联络工作,帮他们相互联系、沟通。”谈话结束,法官认真记录下了这段对话。
结合这次询问情况和双方实际情况,关于孩子抚养权方面,二审法院同样驳回了乔女士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女儿由王先生负责抚养,乔女士每月负担生活费。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