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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最高检回应江西男老师55年前强奸案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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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最高检回应江西教师汪康夫强奸案申诉:符合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26日,微博认证为“54年后女同学为老师作证否认被强奸事件当事人”的汪康夫发布微博称,9月26日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关于刑事申诉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办理进度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



  随后,汪康夫的小女儿汪珍珍向中新网确认了这一消息:很开心,第一时间截图给爸爸看了,他说是个好消息。据此前媒体报道,1966年汪康夫被判强奸少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1978年,汪康夫开始申诉之路。


@中国新闻网 微博截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京报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2017-8-17 19: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10-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55年多么可怕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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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8-17 19: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10-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已经依法医疗维权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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