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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司机因避让闯红灯老人摔倒离世,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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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江西萍乡两名老人闯红灯过马路,直行的摩托车司机为避让老人,紧急刹车后摔倒离世。该司机有超速及其他不当行为,被认定担主要责任,两老人被认定担次要责任。

  9月23日,有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或停车让行,而司机超速行驶,无论对事故发生,还是损害扩大都有直接因果关系。也有律师表示,司机虽有过错,但老人闯红灯在先,故司机与两名老人应负同等责任。

  据此前报道,监控视频显示,摩托车司机摔倒后,两名老人停留几秒后离开。路人帮忙拨打120,但摔倒的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报道显示,警方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超速,且未在最右侧车道,并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遇行人过人行横道未提前停车让行且操作不当,负事故主要责任,两名老人闯红灯承担次要责任,分别向死者家属赔偿10万元。

  在该则报道的网友评论中,有网友表示,若司机避让闯红灯行人摔倒离世要担主要责任,那以后再遇到闯红灯的人,该怎么办?也有网友认为,摩托车不仅超速,且未在最右侧车道行使,警方如此认定合理。

律师对此案的看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律川介绍,根据上述法条,司机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司机行经人行横道时,有更先于行人的减速义务。但警方查明摩托车还在超速行驶,这无论是对事故发生,还是损害扩大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贺律川认为,此次事故还有一个关键点是,两名老人是否应当认定为逃逸交通事故虽然是过失或者意外事件造成,但是逃逸属于一种主观方面为故意的违法行为,即主观上具有逃避事故责任的故意,才能认定为逃逸。本案中,由于摩托车没有与行人发生接触,因此行人一般会认为与自己无关。两名老人即使有离开现场的行为,但由于其没有主观过错,不宜认定为逃逸。

  “从现有的责任认定也可以判断,交警并没有认定两名老人逃逸。一般的事故处理实践中,如一方有逃逸行为,往往会加重其事故责任,或因为逃逸造成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直接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贺律川进一步解释称,但如果摩托车和两名老人已经发生接触,一方还离开现场的,即使是离开的一方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逃逸,因为此时双方均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交警认定摩托车司机担主要责任、两名老人担次要责任不妥。本案中,摩托车司机与两名老人双方都有过错,虽然摩托车司机存在超速、未在最右侧车道、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遇行人过人行横道未提前停车让行且操作不当等诸多不当行为,但是两名老人闯红灯在先,而且摩托车司机摔倒后,老人未及时采取急救措施离开。因此,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摩托车司机与两名老人负同等责任较妥。



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机动车自觉礼让行人

行人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

有网友表示

摩托车不仅超速

且未在最右侧车道行使

警方如此认定合理

也有网友持有不同观点

这件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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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荔枝新闻、北京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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