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永远也想不到的是:
种在自家院外的
自己花钱购买的香樟树
找人“修剪”后
竟然要被城管处罚14.42万元!
当事人李先生也感到十分费解
明明是自己买的树,为何不能修剪?
为什么“修剪”自己买的树,
还要被罚如此高昂的罚金?
到底怎么回事……
今年1月20日,家住松江区明华路366弄绿洲比华利花园的李先生请人来修剪一棵香樟树,这棵树是他在2002年花费1.1万元买来的。
此前,他将树种在院子内,随着香樟树越长越高,遮挡了家中的阳光,几年后,李先生又将香樟树移到了院外。又过了数年,香樟树继续生长,再次挡住了院内花草的阳光,李先生这才决定将香樟树修剪一番。
于是他请来工人,将树的分枝全部砍除,剩余2米多高的主干。
然而,令李先生意想不到的却是,他因此被其他居民举报了。经调查,城管工作人员向李先生开具了一张行政处罚书,认定李先生“砍伐”树木,罚款14.42万元。
对此,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朱晓曦给出了解释:个人在未得到区绿化部门审批前,是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和砍伐的。
即便李先生说这棵树是他买的,但因为数年前种在院外,已属于公共绿化,如果需要修剪树木,只能通过养护部门修剪,同时在修剪过程中也必须按照标准执行。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居民才能自行处置树木,那就是树木在自己家院落内,且树木胸径小于25厘米,否则如果树木胸径过大,即使修剪种在家里的树木也会受到相应处罚(请务必注意!)。
但令李先生更加困惑不已的是:“如果大家都是这么罚,那我也认了,但是修剪的程度都一样,他们还剪了这么多树,为什么罚款差这么多?”
这里的他们,指的是李先生所在的小区隔壁——四季御庭小区2019年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小区物业将150多棵树木修剪成树干,从外观看与李先生修剪的程度相似,最终物业被城管以“过度修剪”为由,罚款1.5万元。
相似的修剪程度,为何隔壁小区是“过度修剪”,而李先生却是“砍伐”呢?二者究竟有何区别?
对此,朱晓曦解释道,树种不同,认定“过度修剪”的标准也不同,所以处罚标准也就不同。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的《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显示,李先生“修剪”的是一棵香樟树,其中香樟树“过度修剪”的标准是保留少许枝干,如果再往下剪,就属于“砍伐”,而李先生已经把香樟树砍成了树桩,因此是砍伐而不是过度修剪。
四季御庭小区物业修剪的是杨树的一种——意杨,它“过度修剪”的标准就是没有树枝,因此物业不属于砍伐。
虽然标准不同,但如此高昂的“差价”还是让李先生感到难以接受。
隔壁小区物业砍了150棵树被罚1.5万,李先生算了一下,也就是砍一棵树才被罚100多块,而他砍了一棵自己种的树,竟然要被罚14.42万元。
朱晓曦总结道,由于两者(李先生和四季御庭物业)违法行为不同,行为对象不同,处理标准不同,包括树的价值也不同,最终才造成了罚款数额相差如此巨大的情况。
今年2月4日,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李先生砍伐的树木种类进行了认定,认定结果为香樟树,且依据《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27号】文件对树木价值进行了认定,认定该树木补偿价格为28840元。
朱晓曦表示,由绿化部门认定了被砍伐树木的品种、价值后,城管部门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3条第2款规定,考虑到李先生认错认罚的态度较好,所以对李先生给予了标准最低的5倍处罚,即14.42万元。
而隔壁的四季御庭小区物业属于养护单位,养护单位过度修剪树木并非根据树木的品种来裁定赔偿,而是根据树木的数量来判定,而且当时也是因为周边居民受到了影响,有修剪的有需求,向物业反映情况后,再由物业进行修剪。而杨树属于行道树,与香樟树这一名贵树种不同,最终向四季御庭小区物业罚款1.5万元。
如今,李先生已经按时缴纳了罚款,城管工作人员也告诉李先生,如果他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城管的上级部门复议或者去法院起诉。
再次提醒大家
如果碰到类似情况
可以联系养护部门
最好不要“你行你就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