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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吴某凡被刑拘!各方密集发声:知法畏法,才能不断延长演艺“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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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7月3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2016年至今,有关吴亦凡私生活情况的争论多次进入公众视野。近日,微博用户“都美竹”接连“爆料”,称吴亦凡曾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甚至涉嫌“迷奸”“诱奸”。对此,吴亦凡方面表示都美竹造谣诽谤、敲诈勒索。事件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相关多个话题登上热搜,多家品牌先后终止了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

  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吴亦凡作为当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流量明星,自舆论发酵以来,各方媒体也在跟进相关情况。跟随小编一起看看相关媒体对于吴亦凡事件如何评价报道。




人民日报



  顶流不是法外之流,明星没有法外特权。任何涉法问题都要用法律方式解决,任何违法之人都应受到法律惩罚。这也警醒一些明星艺人,流量再大,流不出法律的“五指山”;名气再响,响不过法律的“定音鼓”。


  自律才是自爱,自由更须自重。从艺必先为人,为人必先修德,修德必先正身,正身必先律己,明星不仅要“慎众”更要“慎独”。


  知法尊法、守法敬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操守,明星艺人概莫能外。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演员需要有更高的尊法追求和守法要求。知法畏法,守牢法律红线,才能不断延长演艺“生命线”。


  明星艺人要“善其身”,文娱圈更应“善其群”。文娱圈不该是畸形的“价格高地”而应是正向的“价值高地”,不该成为藏污纳垢的“名利场”而应是阳光向上的“能量场”。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还是要奉劝明星艺人,“失格偶像”必定会“失速跌落”,真正提高从艺从业的门槛和本领,流量明星才不会沦为“流星”。







新华社


  8月1日,新华社就吴亦凡事件发表题为《吴亦凡事件给演艺界再次敲响警钟》评论,称应睁大监管的眼睛,对劣迹艺人一封到底,对涉嫌违法犯罪者依法严惩。


  评论表示,近年来,一些流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因为打架斗殴、嫖娼、吸毒、代孕、强奸等,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吴亦凡事件不应该只是公共舆论的一次“盛宴”,更应成为演艺界的一次警钟,国内娱乐圈存在的畸形生态该彻底整治了。


  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演艺行业应当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则应睁大监管的眼睛,对劣迹艺人一封到底,对涉嫌违法犯罪者依法严惩。







央视网



  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责任。以此为鉴,我们更要进行冷思考,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戴起“明星”这顶桂冠,并接受大众审视,承担榜样责任。


  有必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






光明网



  法律不会纵恶,法律面前,也没有爱豆与粉丝的身份之别,都是平等主体;不认舆论策略的好坏,只认事实证据。






法治日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


  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案件侦破需要过程,厘清真相之前别急着妄下结论


  法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舆论和司法的良性互动,用理性看待问题,用法律解决问题,捍卫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很纯粹,只图个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法律很简单,只讲个用事实说话、用真相检验;法律也很复杂,要有足够严谨的逻辑和抽丝剥茧的耐心。






中国妇女报



  不管哪个圈,是不是顶流,有没有后台,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违法必究,更是铁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这个国家的法治精神,公平正义是这个国家的核心价值,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这个国家的国家意志,明大德守公德修私德是这个国家的道徳要求。


  法网恢恢,不可违;人心浩荡,不可逆。任何人,不管如何“顶流”,任何行业,不管如何"贵圈",守法才能行稳,遵德才能致远。






中国长安网



  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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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再评“吴亦凡被刑拘”:

明星要流量更要有艺德!


  毫无意外,“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一经公布,便瞬间刷爆了整个社交网络。


  7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从家喻户晓的“流量小生”到被依法刑拘的犯罪嫌疑人……这场持续近两个月的“互撕大戏”,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孰是孰非正逐渐浮出水面,让吃瓜群众不禁拍手称快!


  而回望整个事件,曾被夸了这么多年的“天神”,缘何走到这一步?又是什么造就了如今乱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成也流量,败也流量!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只要手握流量,即使作品寥寥,都能拥有无与伦比的吸金能力。然而,依靠流量而起、享受流量红利,势必也要直面流量带来的惊涛骇浪。无论是此次的“吴亦凡事件”,还是之前的“郑爽代孕事件”,一个个人气明星的“翻车”,无一不讲述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故事。流量是受众所赋予的,但个别艺人被万人追捧的光环冲昏了头脑,仗着自身流量和社会地位为所欲为,甚至藐视法律、挑战不容挑战的底线。殊不知,无论你是谁,无论头上的光环多么耀眼,只要触碰了法律红线,一切都会归零。


  从选秀叫停到潮流偶像跌落神坛,不难看到,在强力监管之下,流量造星的模式正在走向拐点。当然,流量不是原罪,流量之所以被污名化,根本问题在于名不副实。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从“流量王”变成被流量反噬,没有艺德是关键。吴亦凡“塌房”的故事并不是孤例,近年来,一些艺人的所作所为反复刷新公众认知下限,有的演戏不背台词念数字,有的演唱靠假唱,有的甚至涉及违法犯罪,酒驾、家暴、嫖娼、代孕、吸毒……一系列挑衅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的“烂瓜”和“丑戏”不断充斥网络,让人不禁反问,明星不具备基本的道德品质,如何能发挥正确的榜样引领作用?


  毋庸置疑,明星是光环更是责任。作为有巨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明星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社会公众对其道德品质寄予了更高要求,其也理应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等方面加强自我约束,承担起更多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时刻谨记,想在演艺圈走得更远,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叫“艺”,一条叫“德”。


  激进造星,饭圈该整!不同以往,现在偶像只要颜值够、人设好,就有粉丝来追捧,而有了流量,马上便有资本的加持。在资本的推波助澜下,流量成为衡量一位艺人实力的重要标准,各家粉丝为了捍卫偶像的地位,买代言、做数据、投票打榜、应援集资、刷量控评……一波波真金白银助推了偶像的“晋级”之路,然而,这个通过金钱包装出来的光鲜脸孔,真的值得你追捧吗?


  一件件明星“翻车”事例,都一再向粉丝发出警示,不要盲目崇拜,一味无底线地追捧,不仅不会让那些艺德不高的偶像真正进步,反而给了他们兴风作浪的土壤。粉丝追星,追的本应是“美好”,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偶像,要从思想上彻底转变,只有做到德艺双馨才能堪称榜样,才值得追!喜欢一个偶像可以没有理由,但是底线永远不能降低。只有共同提高做明星的门槛,才能止住娱乐圈的不正风气!


吴亦凡被刑拘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7月31日,知名法律博主@岳屾山 表示,刑拘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拘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1.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为有罪,所以会称为“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判阶段会称之为“被告人”,所做的行为会说“涉嫌”某罪。


  2.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会依照中国法律惩处,并不会因其外籍身份而脱罪。外国人犯罪一般会判处驱逐出境,是在刑期执行完毕后强制驱逐,并十年内不得入境。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吴亦凡被封号,音乐作品下架!

990个洗地账号被关闭!


  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其多个社交平台账号已无法查看,音乐作品也遭下架。新华社也就吴亦凡事件评论称,应睁大监管的眼睛,对劣迹艺人“一封到底”。


  吴亦凡多个社交账号被封 音乐作品被下架


  8月1日晚,多位网友发布消息称,吴亦凡个人微博 Mr_凡先生及其工作室微博 Mr_吴亦凡工作室已无法查看。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 Mr_凡先生和 Mr_吴亦凡工作室原微博页面均显示:该账号因被投诉违反法律法规和《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现已无法查看。


微博账号@Mr_凡先生


  有网友表示,不仅仅微博,吴亦凡的短视频社交账号也被封了。记者查询发现,吴亦凡原来拥有超1400万粉丝的抖音账号“吴亦凡”已无法搜索到。


  此外,记者查询发现,网易云音乐平台吴亦凡的相关音乐作品已无法播放,QQ音乐平台则显示没有这位歌手,但部分单曲仍可播放。



  吴亦凡的超话已经被关闭


  8月1日凌晨2时许,记者注意到,新浪微博上吴亦凡的粉丝聚集地“吴亦凡超话”已经被关闭。



  此外,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吴亦凡关联公司仅一家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其余均已注销。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林(吴亦凡表哥),吴亦凡持股99.99%,为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



  此外,吴林担任多家吴亦凡工作室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等。近日,吴林多家关联公司已进行注销备案、清算等。


  微博:禁言和永久关闭 恶意洗地账号990个


  8月1日20时, 微博管理员发布微博社区公告称,自 平安北京朝阳通报吴亦凡涉案信息以来,引发全网高度关注。微博站方对此非常重视,以维护好站内社区生态秩序为落点,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排查治理。截至8月1日晚,处置情况如下:


  1.关闭错误导向超话108个,解散违规群组789个,坚决遏制非理性行为,坚决处理极端言论。


  2.对于借机寻衅滋事、攻击政府机构、恶意营销蹭热点、恶意洗地等违规账号予以严肃处理。已禁言和永久关闭账号共990个。



  腾讯:严肃处置 吴亦凡事件网络水军


  据鹅厂黑板报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通过用户举报和安全巡查发现,在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一事中,存在部分网络水军在平台造谣攻击、诱导集资、制造话题等有害行为。对此,平台对于发布传播相关不良信息的账号进行了严肃处置。


  此前7月31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发布信息,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知法守法,敬畏法律!
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网、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长安网、荆楚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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