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康桥集团以外,还有企业以“有车位,无烦恼”“暴雨突袭,你的爱车还好吗?”为标语借暴雨营销!让人气愤不已!
灾难不容调侃,伤痛不容戏谑!狂风暴雨下,多少人面对危险,多少人损失惨重,相比那些捐款捐物、开仓抗灾的企业,拿灾难当素材,拿缺德当有趣的商家,是有多么冷血?
普法君想说的是,这些借暴雨灾难为噱头的广告,已涉嫌违反公序良俗、违反广告法。既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那么这则广告显然不仅要在法律上承担应有的责任,还需要在道德层面进行更加深刻的反省。
其一,灾难面前不先想承担社会责任,反而讨巧“灾难营销”。依法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法在总则中就明确对企业提出的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哪?不是只要守法经营、诚信道德就够了,这些只是法律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真正的社会责任应当体现在灾难面前的主动作为、群众利益受损时的主动担当、急需帮助时的主动奉献。如此看来,该企业今年的社会责任报告恐怕只能在及格线徘徊。
其二,百强资深企业,至今内部审核机制都不完善。如果说能够履行基本社会责任是对一般企业的要求,那么对于一个有近20年发展历史的百强企业来说,应当早已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管理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抓在经常、做在日常。然而,事件发生后企业才想到去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如此,如何让消费者放心?社会责任如何不折不扣履行?
其三,构建企业文化不能靠说,更要靠做。正如“致歉声明”所言,“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魂,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们的魂不能丢……”但这一次的暴雨营销,让本就处在灾难中心的企业不仅丢了“魂”,更丢了“人”。道歉“辣味”挺足,但不能喝了水就忘了疼。如果企业的每个人都能时刻将“国之大者”放于心中,将“人之小我”暂抛脑后,企业又何患无“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