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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恋爱期间发的红包可以抵消借款吗?这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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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2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恋爱期间

情侣互相发红包、转账

是很常见的事

可一旦劳燕分飞

这些钱就往往成了双方纠纷的导火索

前段时间

有一名女子就因为这个

将前男友起诉到了法院

↓↓↓


转账1314,备注“平安夜快乐”

转账520,备注“生日快乐永远爱你”

在2015年到2018年这三年间

原、被告之间经常会有类似的转账

甚至连信用卡的密码都告诉了对方


男方借用女友的信用卡

刷了六万多元

谁知后来双方分手

女方多次催要钱款未果

便让对方写下了借条



但此后

男方仍然未按照借条约定时间还款

于是女方便提起了诉讼



潘小维  启东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本院在审理中查明,恋爱期间双方钱款往来较多。被告陈述称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方式向原告转账14万余元,对此原告只认可12万,并且陈述自己也通过微信、 支付宝向被告转账8万余元,并通过信用卡为被告支付生活费用,五金建材费用合计7万余元。


双方的金钱往来

少的几百,多的上万

但大多没有注明款项用途

这些转账属于赠与还是借贷?

能否抵消借款?

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潘小维  启东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双方对恋爱期间的借刷信用卡进行了结帐,并出具了借条。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对于双方其他的转账,因未注明相应的款项性质,故对被告主张对转账差额进行抵消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需按借条

归还借款64700元及相应利息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 


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特殊意义的金钱,比如1314、520等款项,属于表达爱意之需,一般都是认定为赠与。如果双方基于这种特殊关系(恋爱)存在,我们在转账的时候可以备注款项的性质,或者在微信聊天讲一下这笔款是什么款项,以后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就比较容易认定这笔款项的性质。



来源:总而言之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20 20: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盐城市
这种事情没有绝对的说可以抵算,还是不可以抵算,这两人都有良心吗?良心还在一切都可以协商,如果告到法院,那是两败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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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21 1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特殊节日表达爱意,算赠与。支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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